法治“硬举措”守护关中母亲河
□本报通讯员 何梦楠
渭水汤汤,润泽三秦。作为黄河第一大支流,渭河是陕西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脉。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3年4月1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同步施行,成为黄河流域九省(区)首部保护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渭河流域保护治理迈入全面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三年来,陕西省水利系统以《条例》为法治遵循,统筹推进防洪保安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推动渭河实现华丽蝶变。
精准施策,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渭河流域是陕西水利工作的核心战场。《条例》共12章117条,紧扣黄河保护法精神,明确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保护治理体制,确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原则。三年来,陕西省水利系统全方位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筑牢安澜防线,严守水资源底线,系统修复水生态,治理模式不断创新。
陕西始终把防洪保安作为首要底线,投入超215亿元实施渭河全线综合整治,建成630公里标准化堤防,加固支流堤防103公里,防洪工程体系不断完善,重要河段防洪标准大幅度提升,终结了“小水大灾”的历史。同时,建成水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落实堤防日常巡查和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防洪工程长效运行。
陕西积极推进跨流域调水,渭河干流生态流量保障率达100%。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控,推进农业节水改造和工业节水减排。值得一提的是,陕西持续深化再生水利用,累计推动98座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再生水被广泛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实现了“变废为宝”,昔日污水变清流,为城市湖泊注入了盎然生机。
三年来,陕西坚持工程措施与自然修复相结合,重塑渭河健康水生态。截至目前,已建成20个国家水利风景区、17处滩区生态涵养区,滩面绿化覆盖率超90%。渭河干流连续6年保持Ⅲ类水质,2025年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5%。随着河道生态缓冲带和人工湿地的建设,中华秋沙鸭等珍稀鸟类回归,鱼类种群逐步恢复,生态系统持续向好。
陕西构建起水利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责任体系,实现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一河一策”针对支流特点制定治理措施。运用遥感、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现河道采砂、排污、堤防管护的全天候精准监管,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全域普法,凝聚全民护河共识
三年来,陕西构建了全方位的宣贯体系,推动《条例》深入人心。
陕西围绕《条例》开展专业培训,举办省级执法培训班8期,培训水利等业务骨干600余人次,出版《条例释义》1.2万册,为执法提供了权威依据。沿渭五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200余场,发放宣传手册30万份,悬挂横幅5000余条。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多形式宣贯活动,线上线下参与答题超50万人次。
陕西加强水法治阵地建设,渭河生态区内建成21处法治宣传长廊、300余块科普标牌,让群众在休闲中学习法规。此外,组建了126支护河志愿者队伍,开展巡河、清漂、监督活动3000余次,形成了“人人护河、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陕西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切实维护了渭河保护治理的法律权威。
加强监管,依法规范采砂秩序
作为省级渭河生态区保护机构,陕西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陕西省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实现了渭河流域河湖类执法案件办理零的突破。三年来,立案查处涉河违法案件14起,对11名当事人进行了处罚,有效打击了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省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依法加强对渭河干流年度采砂活动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事中动态监管,采砂期累计开展检查20余次。运用信息化平台、无人机巡检等科技手段对河道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通过全面排查生态区建设项目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累计完成生态补偿310亩,渭河生态区保护成效不断彰显。
三年法治护航,渭河生态实现根本性转变。岸线规范有序,违法侵占、乱采乱挖基本清零,河道行洪通畅,300余公里生态廊道串联成景。法立于心,守护于行。陕西水利将持续深化法规落实,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守护渭河安澜,让千年渭水永续滋养三秦大地。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5月9日
作者:何梦楠
责任编辑:邓婉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