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两长两官”聚合力 依法护河惠民生
□李云刚 申卫锋 陈春强 王茜
四川省绵阳市委、市政府近年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江河战略”,一以贯之扛牢河湖长制责任担当。市县两级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凝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力量,探索形成“河湖长+河道警长+河湖检察官+河湖法官”的“两长+两官”联动共护格局,专业执法司法力量攥指成拳,助力河湖违法问题高效查处、涉水民生问题及时解决,破解了水行政执法部门单打独斗的执法困境。2025年,涪江绵阳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及以上,20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河畅水清、人水和谐的美好图景,正在绵州大地渐次铺展。
河长统领,高位推动依法治河
绵阳市县两级河湖长牵头抓总,高位部署推进依法保护治理河湖工作。水利部门及河长办牵头,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共护河湖。
绵阳分级设立由市、县公安局长和乡镇派出所所长担任的三级河湖总警长,分河分段设立河流(段)警长,公布职责清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市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河湖检察官工作室,由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担任本级河湖检察官。在县河长制办公室和重点湖库设立河湖法官工作室及工作站。配套实施《绵阳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规范协作职责程序。机制运行以来,合力推动800余个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彻底整治,太和驾校占用涪江岸线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
警长亮剑,重拳出击执法守河
绵阳各级公安机关围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治理,持续发挥河道警长职能作用。“一河(段)一警”联合一线河湖长、巡河员常态巡查执法,定期与本级河长办沟通会商。与水利、农业农村、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查处与刑事打击无缝对接。
河道警长充分发挥责任河段地形熟、辖区社情民情清、侦查取证专业精、强制执行权威效能强等办案优势。结合无人机查河、视频监控、联合蹲守、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快侦快处盗采砂石、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案件。成功侦破“2025·11·8非法采矿案”、王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重特大案件。2025年以来,累计侦破河湖领域刑事案件31件、打掉犯罪团伙2个、查处违法犯罪人员72人,以强力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有力保障了河湖健康安澜。
检察官监督,公益诉讼助力管河
绵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围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治理修复,联合水利、公安、法院等部门强化公益诉讼协作。2025年共立案办理河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件,制发检察建议60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河湖安全隐患27处、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排11处,恢复被侵占岸线4.2公里。
在跨部门、跨区域水环境治理等复杂性、民生性难点问题整治中,检察监督职能充分彰显。2024年,绵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原高新区(现为绵阳科技城新区)史君堰排洪口存在污水入河、水体发臭问题,“富乐益+”办案团队现场查明污水根源后,统一指挥高新区检察院、涪城区检察院分别对辖区主管部门怠于履职情况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组织磋商,督促问题彻底整改。2025年,盐亭县检察院查明凤灵街道杨某连续多年占用梓江岸线堆放砂石料、搭建临时建筑物妨碍行洪后,及时向县水利局和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限期查处整改,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推动砂石料及建筑物清理拆除。
法官审判,以案释法宣教护河
绵阳市、县两级人民法院组建环资案件专业审判团队,逐步实行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探索构建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动三台县法院、江油市法院分别与毗邻地区的射洪市法院、梓潼县法院联合建立涪江流域“纽扣法庭”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累计推动张某非法采矿、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等16件河湖案件高效审理。对非法采矿销赃100余万元的张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绵阳注重以典型案例审判为契机,综合发挥打击犯罪、警示教育与修复生态共赢的司法效能。北川县法院在办理三起破坏渔业资源刑事案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联合检察、水利、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通过集中开庭审理、生态资源巡回法庭、组织群众庭审旁听、增殖放流鱼苗和媒体宣传等形式,将公益诉讼案件办成普法公开课,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效果。人民群众自觉保护河湖生态资源的意识显著增强。
绵阳“两长+两官”联动共护机制运行以来,河长统领联合执法攻坚克难,跨区协作溯源治理破题,检察官法官工作室聚力赋能,案件查处周期大幅度缩短,各方优势互补、同向发力,推动河湖面貌焕然一新:芙蓉溪建成四川首条国家级幸福河湖,被列入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盐亭县胜利村护水兴村做法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5)》……依法护河的绵阳实践,正让更多河流成为安澜之河、生态之河、惠民之河。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9月11日
作者:李云刚 申卫锋 陈春强 王茜
责任编辑:宋雨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