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划定762万余公顷禁垦陡坡地
发表时间:2026-04-01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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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明)日前,青海省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与公告工作,全省此次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达7 629 504.01公顷,范围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县(市、区)。此举旨在从源头预防因陡坡地开垦引发的水土流失,维护高原水生态安全,筑牢三江源水生态安全屏障。
据了解,青海本次禁垦陡坡地划定工作严格遵循“科学划定、落地准确、边界清晰、便于管理”原则,由青海省水利厅统筹协调,8市(州)水利部门协同督促,各县(区)水利部门具体实施,各县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发布划定公告。青海依据相关规定,明确25度以上陡坡地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若在该区域种植经济林,需科学选种、合理定规,并配套水土保持措施,严防水土流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法律条款依法处置。
青海省水利厅将以落实差别化、精准化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为目标,指导各市州及相关县区持续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脆弱区与禁垦陡坡地范围的管控力度,切实守护三江源头,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贡献青海力量。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4月1日
作者:张明
责任编辑:邓婉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