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印发
发表时间:2026-10-28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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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曼玉 王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水安全保障重大任务,持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规划设置10项水安全保障主要指标,明确到2030年,内蒙古现代化水网建设全面提速,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自治区1~3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提升至83.7%,累计新增水库库容4.53亿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76万平方千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幅不低于10%,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612以上,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5%以上,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不低于90%,同步推进非常规水利用、规模化供水覆盖、河湖水质改善、重大水利工程数字化等目标落地,全面建成与内蒙古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新格局。
围绕目标,规划部署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完善深度节水控水体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6方面重点任务。内蒙古将对这些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压实各级责任,强化资金、人才要素保障,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推动各项水利任务落地见效。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10月28日
作者:王曼玉 王琨
责任编辑:王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