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河流整治释放“生态红利”
治理后的莫日格勒河 本报记者 李建国 摄
□本报通讯员 赵倩 记者 李建国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多措并举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通过水岸同治、系统治理,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人水和谐景象已初步显现。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复杂多样的地貌、气象及水资源等条件使该地区洪涝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不确定性格外突出。
内蒙古自治区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共有1231条(含跨国中小河流93条),分布于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和西北诸河区5个流域区域,总河长超过6.6万公里,自治区内河长约6.35万公里;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366条,自治区内有防洪任务的河段共547段,河段总长5906.24公里。
不难看出,具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规模仅占自治区中小河流总规模的30%左右,具有防洪任务的河段规模所占比例不足10%,但却关乎着自治区622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28座县城、173座重要集镇的健康发展,以及645.64万亩耕地、391.49万亩基本农田的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效益的有效发挥。
长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由于缺乏中小河流治理投资机制和渠道,自治区级以下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导致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进度滞后,部分洪水风险较高的中小河流河段,虽然通过群众投劳、多方投资等方式进行了一些防洪工程建设,但也多是一些应急的临时性工程,缺乏统一规划,工程规模小、标准低、质量差。
自2009年国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主动谋划、积极争取,截至2022年,通过各种渠道安排中小河流项目共278项,累计治理河流181条,治理河长2258.57公里。通过建设堤防1611.91公里、护岸1326.82公里、疏浚河道499.17公里、疏浚土方2611.08万立方米,使547.75万人、196座重要集镇和506.23万亩耕地受益。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继续扎实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规划治理河长291.85公里,涉及10个盟市共21个项目,计划投资约5.95亿元。截至12月底,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约5.78亿元,投资计划完成率达97.2%,完成治理河长283.85公里,治理率97.3%。
经过十几年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的综合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中小河流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旗(县、区)重点区域防洪标准有了很大提高,总体上从5年一遇到10年一遇,提高到了10年一遇到100年一遇,已治理河段的防洪能力也有较大提升,治理河长中达标段落2290.11公里,治理达标率97.92%,其中,海河区和辽河区达标率均达到100%。通过治理,河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河道生态健康持续向好,治理河段的防洪排涝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源调控能力和水质自净功能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河流整治释放的“生态红利”。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