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因地下水超采划定禁采区“清零”
发表时间:2026-01-21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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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岳虹 通讯员 杨蓉 贾永志)记者从江苏省水利厅了解到,根据江苏日前公布的新一轮地下水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划定成果,与2013年相比,江苏因地下水超采划定的禁采区面积由8441平方千米减少为零。
成果显示,江苏地下水限制开采区面积为3069平方千米,与2013年相比,地下水限采区面积减少62%,无因地下水超采划定的禁采区。从各地成效看,苏锡常地区与南通海门禁采区“清零”,宿迁、淮安、泰州限采区“摘帽”。高速铁路沿线200米、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堤防和护堤地、堤防安全保护区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地下水禁止开采规定。
江苏将推动限制开采区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理,严格地下水分区管控,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监测评估,系统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6年1月21日
作者:岳虹 杨蓉 贾永志
责任编辑:孟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