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共治机制
中国水利网站讯 10月30日,湖北省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襄阳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共治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建立“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共治机制。
《方案》指出,“河湖长制+林长制”协同共治机制,聚焦生态保护实现共商、聚焦重大项目实现共建、聚焦违法问题实现共治、聚焦宣传教育实现共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强化山水共治,纵深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全省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明确,在流域综合治理、重要湿地和水源地保护、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领域,开展河湖长制、林长制示范区共建活动,做到依水兴林、以林治水,逐步构建“规划融合,项目叠加,保护同步”的林水资源管护新格局。探索在河道堤防、水库灌区等重点区域布局林业生态项目,协调解决制约发展难题,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共建河湖长制、林长制双主题宣传公园,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和知识普及,提升全社会参与林草河湖保护发展的意识。确定南漳县清凉河国家湿地公园为市级示范区建设试点,为全市推进“河湖长制+林长制”衔接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方案》强调,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河湖长制+林长制”信息共享、对策共商、工作共抓的新发展格局,共商生态保护领域重大事项,安排部署涉水涉林生态项目建设,共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等相关事宜,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统筹整合基层护河员、护林员力量,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要拓展深化河湖长、林长与检察长、警长的沟通协作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
来源:襄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