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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着力提升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

发表时间:2024-01-18
  湖北省现有小型水库6570座,2013年起,结合除险加固,积极开展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2021年,湖北省启动雨水情测报设施升级改造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工作。2022—2023年,湖北省连续两年被列为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项目省份,按照优先选择典型流域、区域和重点工程建设的要求,在全省58个县区选择811座重点小型水库作为试点工程,完善雨水情测报、工程视频图像、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省级监测平台,实现“省、市、县、乡和水库”多层级用户共享。
  坚持“五个统一” 
  统筹推进项目建设
  坚持统一规划。通过集中优势资源,先后完成了实施方案、详细设计方案、一库一策方案等,整体推进试点项目建设。
  实行统一标准。出台《湖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细则》、技术导则和方案编制大纲等,指导各地开展建设,既确保标准统一,又避免重复建设。
  组织统一实施。组建了“省级+试点县”双层结构项目法人。湖北省水利厅大坝安全监测与白蚁防治中心作为省级项目法人,负责统筹项目的整体组织实施;各试点县由分管局领导、水库科(股)等熟悉水库的人员组成建设管理办公室,履行县级项目法人职责,负责水库基础资料搜集、协同“一库一策”勘察、现场施工协调和旁站监管等现场工作。
  落实统一管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建立会商、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等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采用“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打包、政府采购总承包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按专业明确承担各项工作的资格和特定履约能力要求,确保专业人做专业事。
  打造统一支撑平台。新建荆楚水库服务平台,实行统一调度,确保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充分共享;按照财政保障范围和预算管理体制,集中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所有试点项目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资源整合、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集约高效的原则,经专家评审论证后方可建设实施;由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信息安全、资金使用、档案管理、数据资源共享等情况进行审批和验收。
  紧盯各个环节
  全方位保障建设质量
  针对小型水库监测项目点多面广的特点,湖北省紧盯各环节,全方位保障建设质量。
  实行质量监督责任“全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省级统领、市级督查、县级负责”的质量监督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了质量监督责任和措施“全落实”。
  确保质量管控“全覆盖”。细化质量评定,按照“一支仪器一个单元工程”的原则,将2022年度试点项目质量控制精细至3573个单元,逐个进行质量管控,确保“全覆盖”,实现了质量评定合格率100%。
  实现质量检测“全要素”。推行施工单位全覆盖自检、监理单位按比例平行检测、项目法人抽测的“三检制”,对检测仪器参数性能、施工和安装质量、监测数据准确性等多个项目开展检测,确保质量检测“全要素”,实现了设备检测合格率100%。
  确保质量监测“全过程”。每个县至少设置1名监理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确保质量管控“全过程”;2022年度试点项目工程累计形成档案资料372卷并录入监测平台备查,支持后期设备运行维护。此外,抽调专家开展多轮质量安全督导活动,推动质量安全管理实现新突破。
  雨水情监测及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提升了水库和区域“四全”“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为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奠定了基础,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在2023年迎战汉江秋汛期间,荆楚水库平台共发送预警短信3万多条,智能外呼3万余次,有效督促责任人开展巡查值守,有力有效支撑水库安全度汛。
  本文由水利部运行管理司提供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