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加快推进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工作

已设立好的界桩
中国水利网站4月3日讯(通讯员 陈国丽 卢明发)2月底以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手推进河长制工作。在推进河流和南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于2020年4月2日在江南区大岸冲河湖管理范围设立第一根界桩。
据悉,南宁市已于2019年底完成左江、八尺江等21条河流和南湖的管理范围划定和公告;计划2020年年底前完成市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21条河流和南湖的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的设立,明确河道管理范围,遏制河道违法行为,有效开展河湖监管和执法,完善河道管理责任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习近平考察杭州湿地保护利用和城市治理情况的讲话精神,南宁市认真实施强首府战略,坚持“治水、建城、为民”城市工作主线,坚决落实好河长制湖长制,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河湖库水问题,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水环境支撑。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第3号总河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要求,在2019年底已完成宾阳县和隆安县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南江、罗兴江、渌水江等3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和公告的基础上,计划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界桩设立,按照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的要求,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通过南宁市河长制信息监控平台,继续强化河长制信息的扁平化管理,强化督查问效,加强流域内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严防问题反弹,坚决打造南宁的“蓝天、碧水、青山”。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4月3日
作者:陈国丽 卢明发
责任编辑:李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