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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批县(市、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实施

发表时间:2026-09-29

  中国水利网站讯 (通讯员 林冰莹)2026年,“推动建设超100条(个)幸福河湖,超5个县(市、区)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列入广东省十件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广东省第一批16个县(市、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已全部印发,106条(个)“母亲河”、骨干河湖幸福河湖开工建设,标志着广东省首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由蓝图绘制转入全面实施阶段。

  广东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元,以“条块结合、统筹推进”为基本原则,以行政区域河湖名录内80%以上的河流湖泊为建设对象,聚焦河湖治理薄弱环节,着力实现“江河安澜、秀水长清、生态宜居、和谐富足”建设目标。首批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重点突出“一县一路径、一河一对策、一域一风貌”,县级层面立足自然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布局与城乡发展需求,提出贴合实际、操作性强、特色鲜明的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路径。首批16个县(市、区)均对发展绿色水经济作出部署,多地探索“河湖+”融合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打造以河湖水系为依托的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优质服务集聚区,促进赛事经济、滨水消费、庭院经济发展,推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现以水兴城、以水富民。

  下一步,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将持续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让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广东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6年9月29日

作者:林冰莹
责任编辑:宋雨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