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化河湖管理范围管控
发表时间:2025-09-05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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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何菁锦)福建省水利厅与省自然资源厅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提出明确河湖划界数据标准、及时汇交河湖管理范围矢量数据、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三大任务,加强河湖管理范围管控,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福建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河道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会同同级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推进河湖划界工作。各地要以市(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提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矢量数据汇交至省水利厅后,转交省自然资源厅,纳入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各地应依法按照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或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事项,办理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项目,要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将水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单位,加强指导服务。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5年9月5日
作者:何菁锦
责任编辑:王瑜 校对:李莉 孟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