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反向约束,又要正向激励
——安徽水资源税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4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2025年一季度是水资源税改革后首个季度征期。据了解,一季度,安徽省共有3000余户水资源税纳税人完成申报,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35亿元,较2024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增长6.7%。其中,工商业和城镇公共供水行业分别增长23%和4%。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根据水资源状况、取用水类型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实行差别税额。安徽省税务与水利部门通力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政策宣传,税费制度实现平稳转换,征管平稳有序。
安徽省根据省内水资源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实行分区域、分水源类型差别税率,进行分类调控。改革后取用地下水平均税负增加9%,促进企业合理调整用水结构,全省地下水取用水量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3%。
安徽在采取反向约束规范企业取用水行为的同时,也通过正向激励措施提振企业节水信心,对前一年度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水平的工业企业减征本年度20%的水资源税,提高企业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的主动性。
“在税务和水利部门的指导下,我们重新梳理用水环节。经初步估算,完成用水流程的优化后,企业用水量将减少20%。”相关企业负责人介绍,用水环节改造后,废水处理成本降低,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水价会不会涨,一直是水资源税改革中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安徽省继续执行改革前的城镇公共供水价格标准,维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不变。一方面,通过增设9%的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合理漏损率,在售水环节将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有效减轻城镇公共供水行业负担。另一方面,通过水资源税政策综合引导企业升级供水管网、开展漏损治理,提高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供水效能。
“在税收政策的激励下,我们对高沟、姚沟等11个乡镇开展了供水管网改造,保障了持续性供水。”无为市濡须供水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说,该公司肩负着周边数万农村居民的用水安全问题,改造供水管网后不仅降低了取用水漏损率,也让居民告别了夏季频繁停水的困扰,没有增加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负担。
作者:吴晓珺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