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奏响源头治水强音
□本报通讯员 白玛拉毛
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这赋予青海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水利厅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着力提升水利治理能力,在兴水惠民促发展、治水除患保生态上迈出坚实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奏响新时代三江源头治水强音。
多点开花加快水网工程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水利厅坚持“两手发力”,多渠道筹措落实水利建设投资750.4亿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集供水保障、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功能于一体的水网结构布局初步形成。
青海坚持规划引领,形成了以综合规划为纲领、五年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累计开工建设38项水网骨干工程,总投资规模超330亿元,其中引大济湟工程、蓄集峡水利枢纽等9项工程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212亿元,设计供水能力4.2亿立方米,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114万亩;实施杨家、哇洪等29项中小型水库及配套灌溉工程,投资规模118亿元,设计供水能力2亿立方米,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近40万亩;有序推进引黄济宁、三滩引水生态综合治理、柴达木盆地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
青海持续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2.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02.87万亩,蓄、引、提、调相结合的灌溉供水网络配置格局初步形成,灌溉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加快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持续扩大民生水利覆盖范围,全省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分别由2014年底的55.2%、78.5%提升至目前的83%、96.2%,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坚实的供水保障。
多措并举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连续11年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年度目标任务,全省用水总量稳定控制在27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有效落实。
青海积极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等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把水资源作为区域发展、规划决策和项目建设的刚性约束;全面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湟水、格尔木河、隆务河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南川河、恰卜恰河、格尔木河母亲河复苏行动;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一期工程(水利部分),建成140口监测井,动态跟踪地下水水位状况,并完成地下水限采区划定,加强地下水分区管控;持续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严格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叫停不符合供需水量预测、节水目标指标、节水措施方案等要求的项目,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累计实施水土保持项目439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6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强度和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设立水蚀监测、风蚀监测、冻融侵蚀监测等各类监测站点24处,初步形成遥感与地面监测相结合、驻测与巡测相结合,点面互补、天空地一体的监测站网体系。
系统治理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在实践中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全省35个地表水国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青海湖、扎陵湖、鄂陵湖、龙羊峡等重点湖库水体优良,河湖面貌显著改善。
青海构建起“省到村五级河湖长+省市县三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行业部门+公益性河湖管护员+民间河湖长”新型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格局;分级编制实施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重塑空间完整、功能完好、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发挥河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协调督促推动实施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组织开展湟水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生态保护、区域控污减排、流域环境治理,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江清水向东流”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殷切嘱托。青海省水利厅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找准水利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战略价值和工作定位,加快推动各项水利重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作者:白玛拉毛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