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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重点建议办理推动水利发展
本站记者 陈锐

2011-03-04

    山青了,水秀了,过去跑水、跑肥、跑土的“三跑田”,变成了如今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当家田”。这是在甘肃省静宁县贾马村等地方坡耕地发生的可喜变化,也映射出水利部对全国人大重点建议的高度重视。

    “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是全国人大2010年确定的重点建议,在水利部及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坡耕地治理已经让众多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据了解,水利部在实施好试点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坡改梯工程的建设投入,将抓紧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对《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规划》进行审批。

    人大代表情系坡耕地治理

    我国山丘区比重较大,由于自然历史和人口众多的原因,目前仍在耕种的坡耕地面积较多。坡耕地既是山丘区群众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用地,也是水土流失的重要来源地。特别是我国西南、西北等地区,其坡耕地土壤流失量占当地土壤流失总量的50%以上。坡耕地水土流失产生的泥沙,淤积江河湖库,降低水利设施调蓄功能和天然河道泄流能力,影响水利设施效益的发挥,加剧了洪涝灾害。
严重的坡耕地水土流失,给来自甘肃省的王义等11名全国人大代表留下了深刻印象。经过多次调研,他们深刻认识到占我国总耕地面积五分之一的坡耕地,已经成为水土流失的主要策源地,和山区农民贫困的根本原因。

    “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2010年,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他们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建议。这份编号为3673号的建议呼吁,国家应该重视坡耕地改造,给予农民补助,开展综合整治。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这一建议和内蒙古哈斯巴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内蒙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269号)确定为2010年全国人大重点建议,交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办理。

    水利部高度重视建议办理

    水利部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对“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这一重点建议,水利部部长陈雷亲自过问,对办理工作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水利部副部长刘宁和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小江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承办司局主要领导负责,狠抓落实。

    2010年4月,“两会”结束不久,水利部立即制定了详细的办理工作方案,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明确专门办理人员。5月初,水利部成立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组,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讨论办理工作方案。5月中旬,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报全国人大办公厅。
加快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必须先行。水利部就《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批复和增加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投入事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和协调。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对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启动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5月31日,水利部正式启动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中央预算内重大水利工程投资中安排了7亿元资金,在现有坡耕地面积大、人地矛盾突出、水土流失严重以及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较强的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个县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为进一步了解各地坡改梯工程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更好地推进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刘宁副部长、汪洪总工程师和水利部有关司局领导多次率队,深入甘肃、内蒙古等地,实地调研,并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座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水利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成效,赢得了人大代表的赞誉。王义代表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和水利部陈雷部长,对水利部的调研和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毕红珍代表说,坡耕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对于缓解甘肃平凉冬春旱情,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条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4日

作者:陈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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