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四一委员:要把河长制纳入法治轨道
 

  中国水利网站3月7日讯 (记者 李旸 董明锐)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水利部原副部长胡四一:落实河长制,一要细化责任,严格考核,纳入干部考核制度,执行一票否决制,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要执行责任终生追究制,切实加强干部对资源环境的管理责任。二要把河长制纳入法治轨道。目前河长制还是人治不是法治,干部更替后,治理思路和相关政策如何衔接?应充分吸纳现有经验做法和科学机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3月7日

李旸 董明锐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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