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周健民:长江保护要有紧迫感
 

  中国水利网站3月13日讯 (记者 董明锐 李旸)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多年关注长江生态问题。今年两会,他再次带来相关提案,为保障长江生命线安全发声。

  “前几年,我的提案和大会发言主要是主张沿江的开发应该以生态优先。”周健民告诉记者,过去关于长江开发一直有不同的观念之争,究竟是以经济为重还是生态优先,不一样的思路决定不一样的结果。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定下基调,并多次明确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适应。此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明确部署。周健民说,如今对于长江开发的理念已经不存在争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

  “在这种指导思想下,不可能再有新的污染化工企业在长江沿线布局。但现在的问题是,业已存在的污染化工企业怎么办?”谈到这里,周健民严肃地表示,沿线大量污染化工企业已经让长江生态环境不堪重负,如果这些企业继续保持原样,那么长江生态修复则会成为空话,生态环境不可能实现好转。

  “现在排放的污染物有300多种,年排放的污水有300多亿吨,这个量已经很大了,不能任其发展。”周健民认为,在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原则之下,必须切实采取措施来改变现状。应当对这些化工企业进行调查、梳理、评估,该关的关,该撤的撤,该合并的要合并。

  “长江保护要有紧迫感。”他强调,利益的博弈会延缓生态修复的进程,必须要形成计划和时间表,这样才能让长江生态恢复有现实的目标,才能让老百姓看到未来的希望。

  除此之外,周健民也密切关注《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在他看来,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密度最大、最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要重视的问题除了水污染还涉及水土流失、开发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沿线文化遗产等方面。“长江作为母亲河、生命线,需要一部法律。”

  周健民呼吁:“先出台然后再不断完善,《长江保护法》应当尽早制定。”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3月13日

董明锐 李旸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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