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马志伟:建立保护和收益对等的三江源生态补偿制度
 

  中国水利网站3月10日讯 (记者 董明锐 李旸)“保护三江源,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全国政协常委、青海政协副主席马志伟提交的两份大会发言,都与三江源生态保护有关。

  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是调节中国乃至世界气候的第三极,在全球生态安全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2002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开始,马志伟每年的提案都少不了三江源的内容,一连十几年坚持为此发声。

  马志伟委员说,多年来,三江源生态保护工作在各方面积极努力下不断推进。青海省也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坚持生态立省战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省内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取得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阶段性成效。

  “但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水生态退化趋势总体上没有改变,保护与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具体工作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马志伟委员建议,将青海列入水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三江源区生态补偿办法》,形成生态保护的刚性机制,为青海及三江源地区的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同时,明确收益主体,确立保护收益对等制度,构建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机制。

  “加大对青海水利设施、水环境保护方面资金的支持力度。”马志伟委员认为,青海当前还面临水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现状。由于水利项目资金自筹难度大,有效施工期短,建设周期长,再加上青海省级财力薄弱、财政自给率低,需要国家在项目支持、资金投入、技术指导等方面对青海水生态建设予以倾斜照顾。除此之外,也要加强对青海水生态基础学科的人才和科技支持,促进青海全面提高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水平。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3年月10日

董明锐 李旸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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