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实施湖泊“三退三还”
 

  □本报通讯员 余敏

  2017年,江苏省扬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体全覆盖。2018年,随着湖长制的推行,湖长网格连成片,湖泊管护全到位,制度优势显现成效。“一湖一策”出炉,高邮湖、宝应湖、邵伯湖沿岸3公里范围内实施“三退三还”,即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

  全力清除湖泊围网围圩。高邮市、宝应县根据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清除行洪通道、洪水通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区内的围网,保障水系畅通,保护生态环境。

  集中力量整治“三乱”。目前,高邮、宝应正在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该退的退,该补的补,该拆的拆,该罚的罚,逐步消化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维护湖泊生态健康。

  做好工业和生活污染防治。加强入湖排污口管理,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行关停并转,要求所有排污企业必须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优化污水处理设施布局,不断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规划水产和畜禽养殖布局,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快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坚决关停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殖场。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9年1月29日

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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