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读懂昆明市河道生态补偿机制
 

  在美丽的春城昆明,治水护水的步伐从未停息。
  伴随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的提出,已实施河长制9年的昆明市,在不断深化与创新中再次启航。不断完善河道市级考核断面水质水量监测网络,以河道生态补偿为突破口,探索实施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机制,并将补偿考核与责任领导年度奖金挂钩……这是对河长制推行效果的严厉考核,也是通过直击效果倒逼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的一记重拳。
  本专题通过制作《一张图读懂昆明市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直观展现昆明市创新试运行河道生态补偿机制的探索,同时介绍深化河长制的思路及相关配套制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讲述昆明市深化河长制的创新实践及成效,带您聆听魅力春城的治水故事。


一张图读懂昆明市河道生态补偿机制


滇池海东湿地

科技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昆明市西山区新运粮河人民西路水质自动监测点控制单元 滕红真

实行生态补偿机制的新运粮河人民西路水量监测站 滕红真

整治后的入滇池河流乌龙河

新竖立的盘龙江河长公示牌 滕红真

2016年12月16日市民河长第一次巡视盘龙江

嵩明县上游水库尾端将建立湿地,减轻生活污水直排影响 滕红真

滇池边海埂大坝外国友人喂鸥

 

看昆明深化河长制的思路转变

  云南省昆明市在总结2008年以来河(段)长责任制的基础上,结合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质要求,提出了河长制在工作内涵、工作理念、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监督等方面的深化思路。

  一是推动河长制工作内涵由单纯治河治水向整体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

  加快推动生产方式转变,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综合运用搬迁、升级、淘汰等多种方式提升现有产业形态,形成节约资源能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生产方式。

  加快推进生活方式转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源头上减轻污染负荷,促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是推动河长制工作理念由管理向治理升华

  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实时反映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积极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专业治理、协调联动的河(渠)湖库保护治理新格局。

  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增强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三是推动河长制工作范围由河道单线作战向区域联合作战拓展

  加强流域相关、地理相连的河道之间区域协作,明晰管理责任,加强系统治理,实现联防联控。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区域内河(渠)湖库问题会商会办,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实现信息共享。

  四是推动河长制工作方式由事后末端处理向事前源头控制延伸

  坚持源头治理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推动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区域、流域联合行动,多部门、多行业携手,实施工矿企业、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生活垃圾及污水、农业化肥农药污染的综合防治,实现对污染源头的全面管控。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技术方式,深入开展水质净化厂出水提质、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海绵城市建设等源头提升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地创新和改进保护治理方式。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推动河长制工作监督由单一监督向多重监督改进

  加强行政监督,积极构建市县乡三级专项督导体系。加强法律监督,严格执行《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进一步压实河长制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不定期对保护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对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加强民主监督,各级政协对河长制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发挥政协智力富集、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专业人士对保护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渠)湖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在河道岸边设置河长公示牌,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对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是推动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由政府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化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保护治理投入机制,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企业和社会资金参与建管运营。实行河道维护管理市场化运作,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河(渠)湖库保护治理多元化投入机制。

 

确保河长制良性运行的机制建设及考核体系

  联席会议机制:由各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定期召集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涉及昆明全市或责任区域河(渠)、湖、库保护治理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协调会办制度:各级河长通过现场会办会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河(渠)湖库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河长日常巡查制度:由各级河长牵头,对责任区域河(渠)湖库开展现场巡查。

  市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级河长日常巡查每两月不少于一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村(社区)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

  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通报河长制深化过程中的重要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督察制度:建立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乡(镇、街道)三级督察督导体系。市级由市委副书记担任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担任副总督察,总督察、副总督察协助总河长、副总河长对同级有关责任部门履职情况和下级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督导。市委目督办还将河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工作目标督察APP平台,纳入范围包括主要河道信息、河长巡河监督、问题整改反馈等内容,实现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考核体系:根据河(渠)、湖、库不同的情况和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制、组织体系建设、机构设置等作为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针对河长制六大工作任务分别制定考核细则,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补充完善水域岸线管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督等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构建一套完整、系统、科学、合理、量化、可操作性强的河长制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目前考核初稿已经形成。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8月31日

滕红真/文字 陈思/图说设计
责任编辑:李爽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