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山东制定全省河长制工作方案
 

  本报讯(记者 王伟康)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日前主持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省、市、县、乡设立“双总河长”,由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贵州省是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全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设良好河湖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两者的有机统一。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过程中,贵州省强调,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系统治理、因水施策,注重依法监管、严格考核。贵州省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正确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同时,立足各水系实际,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进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协调,切实做到一河一策,对山水林田湖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贵州省将在5月底前完成各级工作方案制定、河长组织体系组建工作,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年底前制定出台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报讯 (记者 赵新)山东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山东省要在4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组织体系,8月底前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办法,10月底前出台县(市、区)级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办法,确保2017年底前全省全面建立河长制。

  山东省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将加快工作进度和抓好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一方面,督促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做好汇报和沟通协调,抓紧行动,尽快部署,提升工作开展效率;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班子,全面梳理各项工作任务,抓住核心要点全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在落实过程中,山东省将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步完善由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考核激励机制及工作问责机制等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分解责任,调动有关部门工作积极性。

  山东省近期还将确定市、县两级重要河湖名录,根据确定的河湖名录,迅速开展排查,为河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奠定基础。同时,结合地方实际,抓紧编制市、县两级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开展具体目标及完成时限。

  山东省还将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尽快设立河长制公示牌,确定宣传LOGO等形象设计,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河湖管理保护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4月13日

  

王伟康 赵新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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