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分三阶段推进河长制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边境)吉林省水利厅日前针对贯彻实施河长制进行谋划研究,制定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的时间表,确定分三阶段推进河长制工作。

  吉林省初步考虑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设省市县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河长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吉林省将分三阶段推进河长制建立:一是2017年上半年,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吉林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建立省级河长制办公室。二是2017年年底前,配套出台河长制相关制度。启动编制《吉林省主要河流治理保护规划(一河一策)》,建设“吉林省河流可视化信息监控平台”,编报《吉林省河长制河湖分级名录》。全省各地确定并公示各级河长,建立县以上河长办。三是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的研究,在省内主要河流试运行“吉林省河流可视化信息监控平台”。落实河管员(巡查员)、保洁员队伍。

  吉林省水利系统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全方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繁杂、时间紧迫。各级水利部门正在超前谋划,及早动手,立即开展辖区内河湖的深入调查摸底,摸清各河湖的基本情况、存在突出问题以及问题的原因,着手开展本地实施河长制《河湖名录》编制工作。水利厅将在今年5—8月间,与每个县市逐河逐段、逐乡逐村确定河长层级、数量等问题。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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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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