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
 

  本报讯(记者 张智杰 王华) 从3月1日起,福建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同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福建总河长由省长于伟国担任,市县乡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指出,全省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一年连着一年,一任接着一任干。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做到全域治理,全域保护。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格局。通过治污保水清,治乱保有序,治涝防水淹,治砂除水咸,治藻让水净,全方位、立体式整治相关涉水、涉河问题。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3月16日

张智杰 王华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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