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河长制推行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记者 范智)安徽省委、省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这标志着河长制推行工作在安徽省全面展开。安徽省推行河长制将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并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体系,覆盖全省江河湖泊,为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安徽省分级设立河长,省级设立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省境内长江干流、淮河干流、新安江干流及巢湖设立省级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省水利厅分管负责同志任副主任,省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

  安徽省还要求,要统一思想,全力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起草,河长制办公室组建方案,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察等制度制定,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谋划好、落实好。

  安徽省还将召开第一次省级河长会议,为全面展开推行河长制工作夯实基础。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3月10日

范智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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