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年5公里以上河流全部建立河长制
 

  本报讯 (记者 王琳)2月6日,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全面推行河长制。同时,提出全省2017年年底前5公里以上河流要全部建立河长制。

  湖南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一要思想高度重视。河长制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筑牢全省“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建设美丽湖南的重要保障。要继续抓好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工作,把工作干出特色,走在全国前列。二要狠抓责任落实。全省2017年年底前5公里以上河流全部建立河长制,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文件出台后,要立即把责任传递到市、县、乡,抓紧落实。三要完善相关制度。要根据中央要求,建立省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河长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上下游、左右岸关系要处理好,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四要加强监督考核。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对长江段等重点排污问题要坚决整治。要运用好考核杠杆,把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防汛抗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依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7年2月17日

王琳
责任编辑:李爽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