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管护力保河道长治久安——探访江西省金溪县“河长制”管理成效
 

  □特约记者 严文辉

  金溪县地处江西省中部,抚河中游东岸。截至2015年年底,全县建有各类水利工程1914座(处)。境内水系发达,水资源丰富,抚河、芦河等6条主要河流在县境内总长203.3公里,总集水面积1764平方公里。

  2016年4月,金溪县根据《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在充分调研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出台《金溪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金溪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河长”、“乡河长”和“村河长”的三级河道管护机制,打响了境内河道管护专项整治攻坚战。

  全面禁采,维护河道安全

  10月19日6时,天刚蒙蒙亮,金溪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河道采砂管理执法人员对抚河联圩浒湾段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在抚河联圩浒湾高煌段河堤岸边,有一辆铲车正在进行非法采砂,一辆农用车正在装运砂石,巡查人员当即对偷采行为进行了制止,对铲车、农用车及偷采人员进行了扣留,并将其移送到县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县公安机关在充分调查、认证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破坏水利防汛设施、影响堤防安全为据,对其中一人给予行政拘留10日处理,另一人给予行政教育处理。

  “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是我县实施‘河长制’的其中一项内容。”金溪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骆金明告诉记者,此次对非法采砂人进行行政拘留,在金溪县还是首次,此举充分表明了金溪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维护河道安全的决心。“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河长制’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和查处力度,对影响河道环境、破坏河道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决不姑息。”骆金明说。

  自《金溪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以来,该县高度重视“河长制”推进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将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维护河道安全列为落实“河长制”的重要内容来抓,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政法、公安、交警、水利、交通、国土资源、公路、运管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年6月上旬,该县公安局联合浒湾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率先在抚河沿岸乡镇浒湾镇发出通告,明确在6月19日18时,金溪县抚河段浒湾境内全面禁止采砂行为,拉开了河道专项整治的序幕。

  自此,河道禁采逐步向全县展开,目前该县已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采砂、淘金行为3起,行政拘留1人,行政处罚、教育6人,关停采砂场18家,有效地维护了河道安全。

  建管并举,造就水清岸美

  秋冬时节,记者来到芦河河道岸边,面貌一新的河道宛如一条玉带,无限向前延伸。“我住在河边快40年了,堤岸加固以前,河堤一遇洪水经常坍塌不说,还淹没了农田,河水也又脏又臭,我们周边村民不仅要担心它的防洪安全,那股臭味也一直困扰着周边的村民。”家住芦河岸边的村民高家亮说道,“现在政府出资把河道整治了,把两岸堤防加固了,把河底淤泥清理了,还在河的两岸布置了绿化带,修建了景观亭,堤防修好了,风景变美了。现在我们每天早晚都会到这来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领略一下这里的美景,生活真的很惬意!”

  治理河道是“河长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金溪县现有河道堤防工程6处,其中万亩堤防1处、中小河流5处,这些工程不仅保护着沿河两岸数以万计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田、桥梁等,还给两岸的粮食丰产提供了丰富的水源,是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工程。

  “近年来,为维护河道安全,还碧水蓝天于民,我县一手抓河道综合整治,一手抓河道管护,共争取项目资金1.67亿元,先后完成‘五河治理’加固工程2处,治理中小河流4条,这些工程使河道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普遍赞扬。”金溪县水利局局长余日进这样说,“河道治理好,保持河道的安全运行以及美貌,已成为新任河长的一项重要职责。包括乡、村两级河长及河道管护员在内的工作人员,每天都要对河道进行巡查,定期对河道淤泥、杂草、垃圾进行清理,这已经成为河道管护人员的一种常态。如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美景正逐渐呈现出来。”

  齐抓共管,保河道长治久安

  今年7月中旬的一天,左坊镇聘请的河道管护员余家贵在对马街河河道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河道外坡脚下一个地点正“咕咚咚”向外冒水,并有扩散的趋势,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势必影响河道安全,危及河道周边村庄、村民和稻田的安全。余家贵迅速拨打河道旁“河长制”公示牌的电话,向河道管理单位报告了情况,要求管理单位迅速派人处理。管理单位负责人闻讯后,迅速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了情况,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同时派出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及时抢修,避免了可能影响河道安全的事故发生。

  治河不易,长治更难,如何确保河道长治久安?金溪县在实施“河长制”初始,便注重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在全县范围广泛大力宣传“河长制”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群众参与方式。明确了县委书记为总河长,县长为副总河长,确定了7名县级河长,13名乡镇河长,73名村级河长,聘用了河道巡查员或专管员15人,河道保洁员25人。为强化监督管理,明确各河长职责,该县还在各河道、水系沿线设置了县、乡(镇)、村级“河长制”公示牌,上面标明了各段管理单位、河长姓名、河长职责、河流长度、起终点、整治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鼓励群众齐抓共管,及时发现险情,保障河道安全,并监督河长治水行为,初步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

  金溪县芦河河长、左坊镇镇长高志良说:“担任‘芦河河长’以来,我又多了一份管理河道的职责,现在我每个星期都要抽几天到芦河边走一走,看一下河道水质,检查河道运行情况,看看有没有安全隐患,交代村级河长对河道进行管护,县委、县政府还专门跟我签了‘河长制’责任状,将河道管理纳入考核内容。担子不轻啊!”

  据了解,自金溪县推进“河长制”以来,该县共开展了包括“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水环境专项整治、清河行动专项整治”等在内的专项治理工作6项(次),高标准整治河道78公里,搬迁、拆除影响河道水质的禽、畜饲养场6家,依法拆除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规建筑物(房)14处共823.8平方米,依法关停河道采砂场18家。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该县河道水环境、水质明显改善,目前该县两座中型水库水质均达国家Ⅰ类标准,小型水库水质均达国家Ⅱ类标准,抚河、信江两大河流向外输送的水源水质良好。完善的“河长制”体系建设,使该县境内河道水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该县还将建立一套河道管护机制,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充分借助河道水环境整治成效和新农村建设契机,因地制宜在河道沿线建设3个水生态文明示范村,最终实现河道管理的长治久安。

严文辉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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