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省级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印发
 

  中国水利网站7月6日讯(通讯员 张东方 张帆)近日,由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提出的《黄河流域(片)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经流域(片)10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长办一致同意后,正式印发施行。

  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交流河长制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沟通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关事务,协商解决河长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成员组成包括黄河流域(片)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以及黄委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黄委召集会议,并负责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分为全体成员联席会议和专题联席会议,全体成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专题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有关成员单位提议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将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围绕黄河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研究探讨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共性问题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涉及上下游、左右岸省际的相关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

  联席会议制度的确立,有利于发挥流域机构在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强化流域统一管理和规划指导约束,统筹保护与发展、水上与岸上、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有利于各省(区)相互借鉴先进经验,开拓思路,完善举措,加快河长制工作进展;有利于统筹协调涉及省际河湖管理的问题,通过充分沟通协商以达成共识,促进河长制工作中疑难问题、共性问题妥善解决。

  下一步,黄委将和流域(片)各省(区)携手,依托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交流、协调、配合,促进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有机结合,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片)河长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6日

张东方 张帆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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