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叶金华
“自从有了‘河长’,就经常可以看见有人在河道清理垃圾,脏乱差面貌改变了,水质也得到明显改善。河水清了,小鱼小虾都回来了。”这是安徽省庐江县实施“河长制”治水三年来所发生的新变化。其成效看得见、摸得着,有效解决了“多头治水”“源流不分”的体制弊端。
“水是生命之源、发展之要、生态之基”,但我国的发展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没有健康生命的河流及其干净、安全、放心的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就不可能持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缺乏坚实基础和战略支撑,美丽中国的目标也难以实现。“河长制”,就是前些年我国部分河流水体遭受严重污染, “倒逼”出来且行之有效的机制。按照这一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污染治理。“河长”是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督促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完成河流生态保护任务,协调解决河流保护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河长制”的优势显而易见。
今年10月,中央深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其目的是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作为主要任务,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这一意见的出台,为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实施提供了动力和遵循。
“河长制”,意味着一种责任和担当。“河长制”都是由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的一种治水制度,可以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能够调动包括发改、国土、交通、水利、工商、环保等多部门各种资源和积极性,真正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既能保证河流治污、生态保护任务的如期完成,又能协调处理好河流管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
“河长制”,体现着互联互通、高效治水、共同管护河流。水污染防治、河流管护以及水生态环境建设,事关诸多方面,必须在“河长”的问责和督促下,建立由水利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互联互通格局。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河流管理中的诸多复杂难题。
“河长制”,是对历史负责、对子孙负责的体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河流生命健康维系,都必须通过“河长制”体系下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以确保河流生命健康不再受到侵害,确保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处处碧水。否则,人类最后一滴水,也许就是自己悔恨的眼泪。
愿各级“河长”秉承这种历史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治理水污染、管护河流工作始终当作任内的一件大事来抓,为惠民生而憔悴,为泽子孙而无悔,真正由“河长制”实现河“长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