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中国水利网站8月2日讯(记者 范智)近日,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抓紧当前防汛工作的同时,组织制定了《全省水毁水利工程修复指导意见》,并印发各地,要求受灾地区及时开展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确保度汛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需要。

  通知指出,6月18日入梅后,安徽省长江流域发生了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全省先后有34条河流超警戒水位,其中17条超保证水位,13条超历史最高水位;有3座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超历史最高水位;沿江湖泊全部超警戒水位,其中白荡湖、枫沙湖、菜子湖、升金湖超历史最高水位,巢湖接近历史最高水位,高水位持续时间位居历史第一位。水利工程在发挥防灾减灾效益的同时,部分损毁严重,急需修复。

  通知强调,各地要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生活、后生产,先应急、后长远”的原则,以防洪、灌溉及农饮安全为重点,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多渠道筹集资金修复和完善水毁水利工程设施。对影响当前防洪、饮水和灌溉供水安全的重点工程力争于8月上中旬完成应急修复,保障防洪、灌溉和人饮安全,满足群众生活需要;面上小型水利设施水毁多以土方工程为主,力争年底前完成修复任务;少数修复难度相对较大的水库、堰塥、涵闸等工程,最迟在明年汛前完成,确保度汛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水毁水利工程纳入政府年度任务、水利部门重点工作来抓,增加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指导,严格质量安全,强化监督管理,全力推进水毁修复。要迅速开展水毁水利设施摸底核查,分类造册,对重点水毁工程要编制修复实施方案或单项工程设计。水毁修复应与流域、区域和工程的总体规划相衔接,尽可能与中小河流治理、泵站改造、水库除险加固、山洪沟整治等专项治理规划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同时,结合八小工程、农业开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兴修等统筹协调推进。指导意见还逐一对溃破圩口堵口复堤、河道护岸修复、拦河堰坝重建、农饮工程水管道水毁修复等八大类水毁修复及灾后重建提出了具体要求。

  安徽省防办将于8月中旬开始实行水毁修复旬报告制度,督促各地切实加快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进度。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8月2日

范智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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