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委员: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须完善水权交易制度

 
      本站记者 轩玮 吴頔 报道:
 
      2014年1月,水利部出台的《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并于年底前在全国27个省(市、区)启动了80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并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广泛热议。

  全国政协常委、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农业水价改革是一件相对复杂的事情,还要考虑到南北方的差异。他认为在农业水价改革中要考虑几个问题:第一,目前已有的水价制度,要确定“限额”是不是科学,第二,确定了水价,相对就有了水权,但目前水权交易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第三,比如赋予农民每亩地280立方米的用水权,节约了怎么办,超了怎么办?整个一套制度还需要加快建立。

  为了更好地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陈锡文认为首先要让农民形成资源价格的概念,同时还需要水权交易制度及奖励机制。“首先要让农民认识到水这个自然资源不是‘无主’的,不是说谁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的,要让农民明白获得的水权在水权使用范围之内使用是合法的,超越了这个范围使用就是不合法的,资源是有价格的,使用它就应该付费。对农民来说,这些基本概念还需要加强普及和教育。”陈锡文告诉记者,此外还要形成一套制度,允许水权交易,并且节约了水权就应该有奖励等等,这些都应该考虑。

  而对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部分农民倾向外出打工,抵御自然灾害积极性不高的现象,陈锡文向记者解释:“这本身是社会中的一个两难问题,经营者总是希望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哪个收益高资源就往哪方面走,包括劳动力,这是必然的。”同时,陈锡文指出,“国家又不能没有粮食,这就需要政府在几个方面兼顾到,比如说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就是为了确保种粮和其他产业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

  陈锡文进一步说道:“比如抗旱,不光是农民在抗旱,各级政府为每次大的自然灾害都会付出很大代价,从政府资源来讲,财政要拨款,不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也要拨,同时动员各种社会力量,这也是一种均衡,对农民损失的均衡。如果遇到灾害完全靠农民,他觉得不值,但是一看政府有投入、社会有帮助,那他就会觉得这还是应该的。”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3月11日

轩玮 吴頔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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