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琼华代表:推动江西水生态补偿试点建设

傅琼华代表(中)发言

  本站记者 陈萌 报道

  “江西省水资源条件和生态条件得天独厚,在江西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条件成熟。”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傅琼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建立生态补偿制度,而水生态补偿是生态补偿的重要内容。2014年,江西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也是被列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四个省级行政区之一。傅琼华认为,这是在江西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的诸多有利条件之一。“江西共有54个原中央苏区县,这些苏区县大部分位于江河中上游及源头地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国家也明确要求‘将东江源、赣江源、抚河源、闽江源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同时,江西积极探索水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可持续路径,开展了一些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比如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东江流域试点、袁河流域水生态补偿试点等。”

  傅琼华认为,在江西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也是保障长江下游、珠江中下游地区水安全、落实中央振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意见的重要举措,对全国水生态补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水利部、环保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支持在江西开展水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她建议分别制定江西省东江流域和长江流域的水生态补偿试点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将国家顶层设计和地方试点探索相结合,推进江西水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江西属欠发达地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投入大,建议国家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江西大力支持。”傅琼华说。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3月10日

陈萌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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