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雨季,不少城市的马路上一片“汪洋”,各地“看海”新闻不断。
“在城市规划中,人和水在争地,人夺了水的路,水就不给人留出路。”全国人大代表、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说,在新型城镇化中,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因素,强化水资源综合规划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近几年,全国各省区市在城镇化规划中尝试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然而,面对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形势,“三规合一”已经难以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虽然也考虑水资源因素,但过于宏观,太原则,对区域内的水系流量、布局,淡水利用,常年降水量等没有详细的规划,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规划,没有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情况,就难免会出现‘看海’的情况。”曹金萍说。
在曹金萍看来,“水是动态的,需要人来顺应它。”她举例说,水本来是该往地下渗透的,但现在我们路面全都硬化了,街心花园路两边本该低一点,但现在马路全是平的,水没了去处,只能在马路上流;在城镇化建设中,由于对水系考虑不足,因而要承担更多的拆迁费用和更多的土方工程量的事例也很常见。
曹金萍建议:“水资源综合规划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多规融合’,尽快实现由‘三规合一’到‘多规合一’。”
来源:大众日报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