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情等级划分:指根据干旱缺水的严重程度,将干旱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1)轻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中度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l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3)严重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l%—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特大干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