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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华公司与和田地区行署签订水电项目开发协议

2012-12-25

  2012年8月22日,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和田地区行署在和田市签署了新疆和田地区喀拉喀什河水电项目开发建设协议。新疆和田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张金标、和田地委委员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新华公司董事长尹保卫、新疆新华公司总经理朱其法等出席。

  张金标在讲话中高度赞扬了新疆新华投资公司2006年以来在和田地区和田河波波娜水电站投资建设中所做的积极贡献。波波娜水电站投产发电后成为和田地区电力供应的骨干电源点,为整个和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保障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作用。他代表和田地委、地区行署对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喀拉喀什河水电项目表示热烈欢迎。和田地区行署将以更优惠的政策、优越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继续支持新华水电发展。同时期望新华水电精心设计施工,以最大的诚意,最好的技术和最优的管理,尽最大努力开发喀河项目,按照“两个可持续”的要求,尽早使项目开工,打造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绿色环保工程,做到建设一座电站,造福一方百姓,发展一方经济,为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尹保卫在讲话中,对和田地委、地区行署长期以来对新华水电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项目开发建设信心坚定,将加快开发建设进度,确保每个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和田地区各委局、部门负责同志及和田县、皮山县政府领导、新华发电公司、新疆新华公司投资开发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签字仪式。

  喀拉喀什河发源于喀喇昆仑山北坡,山口以上集水面积19983平方公里,河流全长808公里,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1.78亿立方米。本次签订的项目位于喀拉喀什河中游,包括庞纳子水电站,装机38万千瓦;尤古尼水电站,装机6.2万千瓦;阿尔塔斯水电站,装机5.8万千瓦;以及光伏电站装机2万千瓦,装机总规模52万千瓦,规划总投资约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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