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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大新法宣贯力度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施行,是水保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为做好新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广东省积极开展实施地方新法立法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为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修订实施办法 修编水保规划

  新法颁布后,广东立即着手修订省级配套的实施办法。为确保实施办法既能贯彻新法的理念和要求,又能符合广东实际,省水利厅成立实施办法修订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协调指导,同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召开专题讨论会,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重点解决好近年来因法规不完善、无法进行有效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使实施办法成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配套法规,为水土保持事业长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11年水利部启动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广东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经费,编制了工作任务书和规划大纲,努力做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争取以一流的水准、明确的目标定位和措施保证,做好全省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工作。

宣传贯彻新法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广东各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法的认识和理解,也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打下了好的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培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为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共识,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注重水保主管部门干部培训,加强业务指导能力。新法实施当日,省水利厅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收看收听水利部召开的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贯彻新法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内容、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工作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为加强地级市水土保持行政管理人员对新法精神内容的理解,省水利厅及时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并专门到相关单位和县市进行新法培训,帮助大家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新法精神,大大提高了各级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是着力水保从业人员培训,夯实水保技术队伍基础。为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能及时学习贯彻新法内容和精神实质,将新法的创新理念贯彻落实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提高方案编制水平,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供更规范、更科学依据,更加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省水利厅分别在2011年6月和9月举办了两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培训班,培训学员近500人。

四是加大向生产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在水土保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广东省水利厅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业主、施工等单位的宣传,增强其法律意识,促其自觉按照新法规定办事,办好事。充分利用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各种机会进行新法宣传,结合项目实际,重点宣传新法有关条文,并向业主派发宣传小册子,得到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广泛认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粤桂项目分部,还专门组织新法培训班,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应邀到场对新法进行宣贯培训,参加培训的有项目及项目沿线粤桂两地施工段的安全、环保、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共28家单位60多人。这些学习宣传,加强了建设项目水保管理,落实了水保方案各项要求,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

五是各地行动迅速,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扩大新法宣传范围,拓展宣传形式,在新法正式施行之际,省水利厅结合当月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联合省直机关团工委,组织全省省直机关青年团员代表200多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并派发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宣传新法,让广大公众了解、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共同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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