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湖南:以贯彻新法为契机创水土保持新局面

  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湖南省抓住机遇,立足本省实际,以学习宣传新法为引领,全面推进机构建设、方案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取得了可喜成就。

  认真学习领会 广泛宣传发动

  新水土保持法的颁布施行,是水土保持工作迈入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十年磨一剑”的新法,在工作方针、条款内容、执法手段、处罚力度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和突破。要在全省贯彻新法,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新法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形成贯彻执行新法的社会氛围,通过宣传引领,实现全局突破。

  湖南省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制定了水土保持法宣传学习工作方案,多措并举抓学习宣传;二是组织参加新法施行日的视频会议。在水利部动员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全省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视频动员会,部署贯彻实施行动。三是开展了“水土保持处(局、科、站)长带头讲一堂水土保持法课”的活动。四是举办新法宣讲报告会,邀请水利部水土保持司领导主讲。五是在网站上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有奖答题活动,设立宣传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宣传学习和监督执法活动。六是依托交通要道建立宣传走廊,全省统一组织在各主要高速公路上建立了7条水土保持宣传走廊,沿线50个县区在高速公路区域设立宣传牌,大力开展新法宣传。

  全省全年共发布新闻报道700多条,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300多次,印发宣传资料20万册,设立各类宣传标牌3000多块,组织培训200多次。

  完善机构队伍 提高专业素质

  贯彻执行新法,必须有一支坚强有力的队伍。湖南省坚持不懈狠抓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在全省14个市州设立了水土保持科(站),在122个县市区设立了水土保持机构,其中83个县级水利部门设立了副科级水土保持局,从业人员达3000多人。省水利厅举办科(站)长和水保局长培训班多期,大专学历班一期。这些举措,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密切部门协作 规范行政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第一道防线,湖南全省各地依靠各级政府、人大的支持,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为立项的前置条件和市县政务中心的必经程序,从源头上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2011年全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审批数量,比新法实施前增加了两倍,其中省级审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83个,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经费40多亿元,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万公顷,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省水利厅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设施验收制度”,规范了审批程序和行为,廉洁高效地做好社会化服务。

  狠抓监督管理 突破执法障碍

  湖南以全省2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县为先导,统一要求,统一行动,统一配备执法装备。狠抓监督管理,突破执法障碍,试点工作经相关部委和省级验收全部合格,达到了预期目的。为强力推进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全省多措并举:一是整合部门优势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提高了水土保持的监督检查覆盖面;二是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纳入防汛安全检查中,扩大预防监督范围和工作力度;三是协助人大、政府组织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突破行政干预;四是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曝光违法行为。2011年,全省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125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905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380个,下发整改通知348份,查处违法案件113起,其中省一级检查23次,检查项目74个,验收项目15个,下达整改通知21份,涉及高速公路、铁路、电力、水利、石油天然气管线、输电线路、有色金属与矿产、机场、农业综合开发等多个行业与部门。

  经过一年来的不懈努力,湖南全面步入水土保持法制化轨道。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逐渐提高,执法阻力和障碍逐渐得以消除,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得到强化,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1日



  相关新闻: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7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