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土保持法颁布后,河北省各级水利部门按照水利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谋划,全方位宣传,多层次培训,取得了明显实效。
加强领导 明确重点
新法颁布施行后,河北省水利厅迅速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有关处室为成员的“学习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宣传贯彻活动要坚持“一条主线”,即大力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营造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关心支持和自觉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着力突出“五项重点”,即新水土保持法明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全省水土流失形势及危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成效,水土保持典型经验和做法,水土保持个案查处与曝光。全面覆盖“四个群体”,即各级政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生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确保达到“四个效果”,即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更加重视和支持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相关行业部门、生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更加落实。各市、县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新法的宣传贯彻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广泛宣传 提升效果
在宣传新法过程中,河北省水利厅注重创新形式,在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工夫。一是依托媒体专题宣传。在《河北经济日报》组织两次宣传专版,在河北电视台《绿色家园》栏目组织了3次专题,在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开辟了为期一年的《水保之声》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河北省水土保持网站,全年共编发相关信息200余条,浏览点击总量达12万人次。二是结合活动广泛宣传。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期间,邀请省政府、省人大等领导出席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与石家庄市水务局联合在市区进行水土保持知识咨询,发放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材料5000多份。在鹿泉市宜安镇北鲍庄村宜安小流域组织了水土保持义务劳动,共400多人参加了植树或修建梯田、灌溉渠道等活动,并在劳动现场开展咨询,发放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知识等材料,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运用典型深入宣传。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过程中,注重挖掘用法、守法、护法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同时,结合工作中查出的案件,制作典型教育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进一步强化宣传效果。
明确目标 因地施措
新法颁布后,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河北省水利厅先后开展6次集中培训。一是面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开展新法宣传。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联合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研讨会”,组织省人大法工委、农工委,省发改委、财政厅等10余个省直部门和各市、县政府部门领导,深入学习新法相关知识。二是面向水利系统干部和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暨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和举办学习贯彻水土保持法培训班,邀请水利部领导讲解新法。三是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开展法规培训。举办了河北省坝上地区生产建设单位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培训班,面向坝上地区风电、水电、电网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市、县水务局以及参与方案编制单位等50多家单位,重点解读了新水土保持法对生产建设项目和主体工程的约束性规定,提出了防治水土流失的新技术路线以及加强坝上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四是面向方案编制单位持证上岗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举办2期培训,重点解读新法中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新理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水土保持监测等内容,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审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统计,一年来,全省共开展新水土保持法学习培训30多次,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0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25万份,新建宣传碑290处,制作电视专题片19部,在省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水保文章300多条,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新水土保持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