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江西:出台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水利报讯 (通讯员 余哲)江西省近日出台《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办法》明确了水利建设基金的五个主要来源:一是从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二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批准征收的防洪保安资金,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三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按规定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四是指定用于江西省水利建设的各种捐资,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五是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和水务统筹的城市可将提取标准提高到30%。

  《办法》强调,水利建设基金实行分级征收。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的原则使用,主要用于现有的水利工程建设。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资金配套,大江大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堤防除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重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防汛应急度汛,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等和其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项目。市、县(市、区)水利建设基金应首先用于中央和省在当地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配套、城市防洪及水源工程建设。

  《办法》指出,水利建设基金收支要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先收后支、专项列收列支。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时,用于基本建设部分的应当商同级发改部门,用于防汛、岁修等水利事业部分的应当商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水利建设基金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水利建设基金预算和基金实际征收入库情况拨付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水利建设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年终结余转下年度安排使用。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9月8日

余哲


  相关新闻: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0505756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27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