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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四措施打响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

2011-08-18

  中国水利报讯(记者 李建国 生效有)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全区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会议,要求全力以赴打好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攻坚战,确保工作扎实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上下协调配合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分级负责,明确责任,确保前期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一是建立责任目标体系,自治区政府负总体责任,市级政府负管理责任,县级政府负主要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项目前期工作筛选机制。要本着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发展与惠民、当前与长远、流域与区域、开发与保护、调水与节水、建设与管理、速度与质量、硬件与软件的关系,牢固树立政府统筹水资源的理念,本地区筹划水利项目,必须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和相邻地区的需求,坚决反对资源垄断和相互排挤。三是建立前期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地方项目法人,明确项目前期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目标,并在年终进行检查考评。对在年度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在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且核减该地区的项目。四是建立前期经费筹措机制。五是完善前期工作组织监督机制。六是建立项目沟通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项目前期论证,正确处理好移民安置、节约集约用地和生态保护等问题,加快推进一批对流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强调,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各种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各地还要加快中央投资水利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与拨付,加快前期工作的审查批复,对已下达投资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项梳理,找准问题根源,及时整改督办。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8月18日

李建国 生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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