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讯(记者 师晓莹)云南省政府在7月12日召开的全省筹集水利建设资金加快水利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紧紧抓住中央1号文件出台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召开的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加大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力度,持续深入掀起大干水利建设的热潮。
云南省提出今后10年水利的投入总量要达到3000亿元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要达到1400亿元以上,平均每年投入300亿元左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大规模的水利建设投入有保障。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确保财政性资金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增量均有大幅度提高,保证事关民生的水利工程、江河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生态环境和治理工程等建设投资稳定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好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水利专项建设资金政策,确保云南省按国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由省级统筹重点用于水源工程、“五小水利”等工程建设。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三峡基金转化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要实现应收尽收并全部用于水利建设;要从征收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15%的资金专项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要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确保各级财政分成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水利建设;要充分利用财政贴息、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收益权质押贷款、设备设施融资租赁等优惠政策,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信贷资金。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