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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文局传达学习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2011-07-12

  中国水利网站7月12日讯 7月11日,青岛市水文局召开大会,全面传达学习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于万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党委成员,各市(区)水文局局长,机关全体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市(区)水文局汇报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初步设想;结合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青厅字〔2011〕28号“关于落实青发〔2011〕1号文件精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于万春就文件中涉及到水文为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意见。

  于万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在认识上要统一,在能力上要提高。要强化两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这次会议是为水利而开,我们要主动学习、主动研究、主动贯彻,切忌被动。在主动意识的支配下,把会议精神贯彻出成效来。二是机遇意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是我们发展的大机遇,机不可失,失之不得,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发展机遇,根据青岛市情,结合水文实际,理出条目,逐一落实,责任明确,督查到位,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在水利层面上,要沟通好;在政府层面上,要汇报好,争取在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上做出成绩,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水文更好更快发展。(青岛市水文局办公室)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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