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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河岸和下水道当垃圾箱

  近几年,笔者所在的湖南省邵阳县水利局,每年都要花费万元,用于处理县城区沿河两岸出现的食品袋、包装盒等生活垃圾,县城管局等部门,每年也要投入一定资金,用于清理下水道内的各类生活垃圾。值得一提的是,这些现象并非邵阳县独有,其他一些县市、城镇,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不少城镇沿街居民,常将各类生活垃圾扔至河岸,或是通过下水道的缝隙、铁箅子等,塞入路边的下水道内,甚至有的环卫工人为图省事,也将垃圾就地塞入下水道。这些看起来像小事,然而,就是这些“小事”,经常引发下水道阻塞,轻则增加下水道的淤积量,增加下水道清淤费用,重则导致整个城镇“闹水灾”。

  这种影响城市防洪安全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应当严厉禁止。宣传、卫生、城管、水利等相关部门,在加大河道管理与水资源保护等法规宣传的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严禁向下水道与河岸随意乱扔、倾倒垃圾的行为,加强防洪安全教育,并辅之必要手段;同时,应增设垃圾箱等基本设施,增设“请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箱”一类的宣传语、标示牌;在建设下水道时,除铁箅子外应尽量少留缝隙,以防垃圾被塞入。通过如此多种措施,防范向下水道与河岸乱扔乱倒垃圾,保证下水道的畅通,确保城市防洪安全,使水资源免受污染。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4月17日

黄元发 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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