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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学发展必须处理好八个关系系列述评之四:论开发与保护关系

2011-07-29

  “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直是指导我国水资源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针,今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建设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这必将成为今后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纲领。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必须维护良性水循环,让水资源在开发中得到保护,在保护中进行开发。

  地球上水的总储量很大,但是其中97%以上是海洋咸水,淡水总量还不到总储量的3%。因此,被称作“水的行星”的地球拥有的淡水资源量十分有限。中国地表与地下淡水资源的年平均总量约为2.8万亿立方米,但由于现有人口13亿多,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按照现行国际划分标准和我国未来人口增长的预期规模,我国人均年地表与地下淡水资源占有量将低于2000立方米,为1800立方米左右。我国将势必成为一个由中度缺水转向重度缺水的国家。显然,随着我国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水资源的一个重要属性——珍稀性问题在我国将会更加凸显,这是对今后我国水资源管理长期的、重大的挑战。

  从哲学的观点来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应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方面,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该是不断的和可持续的;另一方面,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应该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因此,一要对珍稀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持连续性和持久性,不能只考虑一时而不顾长远。二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又要尽力满足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求。两者的矛盾对立必须统一。因缺乏保护而没有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水资源系统就谈不上社会与经济的持续与稳定发展。反之,如果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得不到供水的支撑,则会反作用于水资源系统,使之容易遭到人为的影响和破坏。显然,这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从水文水资源科学理论看,水循环赋予了地球上各种水体极其重要的一个特性,即水循环造成各种形式的水源不断交换更新,从而使其不同于其他一些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如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这些资源的储量是随着开采而不断减少的。由于水循环周而复始地进行,地球上的水体不停地循环、交换与更新,这是水资源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水的交换周期称为滞留期,取决于水体储量与其活动量的比值。由此,我们可以推知地球上各种水体交换周期时间的长短。虽然各种水体的更新周期长短不一,但均可再生,可喜的是土壤水、河槽水和大气水三种淡水更新很快。尽管地球上淡水资源稀缺而珍贵,但是由于水循环的运动使地球上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成为一种积极可再生(或可更新)的资源。因此,从学科理论上讲,对水资源的保护就是要维护良性水循环,使开发利用不致于破坏水资源的可再生性。

  从水资源管理的实践来看,由于水资源可更新的数量是一定的,其开发利用规模或程度应当适宜,其适宜度是水资源的承载力。承载能力是当地的水资源能够支撑国民经济发展(包括工业、农业、社会、人民生活等)的能力。这种承载能力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使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与环境所能够支撑的最大的社会经济规模。另外就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程度而言,国际上是以一条河流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量不能超过其水资源量的40%为警戒值。目前我国平均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还没有达到这一警戒值,但是北方广大地区均大于40%。例如,1990年中期到2006年海河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超过100%,达到了106%;黄河与辽河已接近100%,分别达到96%和76%;西北地区河西走廊的石羊河流域达到172%。这种超水资源承载力的开发利用已导致良性水循环系统的破坏,造成许多河道断流和大范围地下水水位下降、含水层疏干乃至枯竭,引起一系列生态与环境严重退化问题。此外,严重的水污染导致了可利用水资源减少,使水资源承载能力下降,同时危及饮用水安全。因此,在我国北方的水资源保护中必须根据水资源承载力控制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重点是压采保护地下水和治污保护河流水质。

  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首先必须强调水资源的内涵式发展,即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发掘节水潜力,在此基础上再考虑外延式发展,依靠工程措施相应地发展和提高供水能力;其次,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不仅包括传统的生活、工业、农业这三部分需水,而且还要考虑生态与环境需水,以便为区域或流域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条件;第三,水资源需求不可能脱离水资源条件和供水工程条件保持增长,而必须考虑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承受能力,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适度增长;第四,多渠道开源,除充分利用地表水、地下水外,还应考虑土壤水、雨水、再生水、劣质水以及海水等替代性水源的利用,全面而有效地开发利用可用的水资源。

  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脆弱,必须牢固树立人与自然、人与水和谐的理念,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应该成为我们对待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理性态度。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7月29日

刘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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