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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代表作交流发言

2010-12-24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去年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以来,我们结合山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陈雷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对加快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立足省情,理清思路

  水资源严重匮乏且时空分布不均,是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随着经济文化强省建设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一线三点”(以科学发展为主线,高点定位、多点支撑、重点带动)战略的实施,用水需求大幅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迫切需要我们从制度层面上研究探索以用水方式转变促发展方式转变,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路子,陈部长的讲话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在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只有严格限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才能更好地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实现科学发展。

  为此,厅党组连续两年将其作为读书会的主要议题,通过广泛调研、深入分析、集思广益,凝聚成三点共识:只有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才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只有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才能真正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为全省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心设计,完善制度

  我们重点抓了七个关键环节:

  一是严格总量控制。以年度采补平衡为底线,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测定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以形成“以供定需”、“一控双促”(通过控制用水总量,促进用水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

  二是严格定额管理。与省技术监督局共同制定《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取水定额》和《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超过定额标准的一律不予取水许可,超定额取水的累进征收水资源费。

  三是严格纳污限制。具体核定不同水功能区纳污容量,对造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降低的,相应核减其年度用水计划指标。

  四是严格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必须限制在总量控制指标内,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用水定额标准,必须通过水资源论证、水保方案审批和防洪影响评价,必须满足节水“三同时”要求。未获取水许可的,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部门不得批准项目立项,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环评报告。

  五是严格用水监测。明确监测责任主体,区域年度用水总量监测由水文部门负责,用水户用水计量监测由批准取水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行监测资料信息共享。监测数据作为考核和制定年度指标的依据。

  六是严格责任考核。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三方面主要控制性指标作为“红线”管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执政能力和发展实绩的重要依据。对突破“红线”的,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

  七是严格执法监督。对违规许可、无证取水、超标排污及擅自减免、拒不交纳水资源费的依法严惩。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封闭自备井3701眼,限期补办取水许可证5953户,立案查处非法取用水案件1519件,追缴水资源费7058万元,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统筹治水,构建水网

  在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同时,相应构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优化配置工程体系。针对全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的客观情况,我们依托南水北调山东段工程和胶东调水工程,着力构建“南北贯通、东西互济、河库相连、蓄引结合、城乡一体”的水资源调配工程体系,并按照“上游涵养水源、中游库河调蓄、下游河口湿地”的模式,以雨洪水资源化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为重点,着力构建生态水系,统筹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恶化三大水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水利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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