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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河套灌区“创新机制,绿化灌区”五年规划快速实施

2011-06-27

    春满河套。内蒙古河套灌区,从南线总干渠、北线总排干,到由西至东的各大干渠、支渠上,水利职工人头攒动,挥汗如雨。一棵棵树木在灌区内安家落户,一行行、一片片,逐渐扩展的绿色给灌区带来了深刻的变化。

 

绿化灌区的新含义

 

    内蒙古河套灌区历史悠久,有着绿化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河套灌区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促进灌区生态建设发挥 了重要作用。但约有60%的树木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种植的,严重老化,效益逐年下降,加之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等主客观原因,制约了灌区造林绿化工作的深入 开展。为充分发挥灌区水土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打造绿色灌区就成了灌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巴彦淖尔市委、市政府提出用3至5年时间把临河地区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关键一年。“去年,总局系统提出了‘创新机制、绿 化灌区、富裕职工、保护工程’的绿化指导方针,今年围绕全市‘迎庆创城’,又为绿化灌区赋予了新的含义。”总局局长武银星说。

 

    根据总局制定的“创新机制、绿化灌区”五年规划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其总体目标有着明确的表述:计划2008—2013年,实施百万株林木上堤工 程,实现灌区的国管水利工程的渠沟(道)全面覆盖,努力向渠沟绿荫化、枢纽景观化方向发展。结合水利文化建设,把灌区水利工程建成优化生产生活环境和社会 经济环境的绿化带、风景带、旅游带和经济带,逐步实现“渠沟稳定、防汛固基、景观美化、人水和谐”。

 

    河套灌区现有总干渠、总排干沟各1条,干渠(沟)25条,分干渠(沟)107条,得天独厚的工程管护地资源和全局上下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机制是根本

 

    为实现实施意见的目标,总局实行了“谁造归谁、审批采伐、伐一补三”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引导、项目带动、干群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机制是 根本。”武银星说,“可以采取四种形式。一是拍卖;二是鼓励职工及吸引社会力量造林;三是职工分段造林;四是明确责任,谁栽归谁,鼓励职工栽树。”

 

    实施意见指出:“在植树造林中,总局出台新政策和补贴办法,争取上级退耕还林的政策性补贴,采取多种方式,以灌区内部职工承包植造为主,同时积极鼓励社会 各方参与,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周边群众的积极性,努力加大造林力度。”具体实施中,对国管渠道的重点段落和分干渠以上的各枢纽造林以及景观绿化,由所 辖管理局直接负责。在签订合同的前提下,灌区职工也可以在所有的国管渠道上进行植树造林。此外,在确保国有水利工程用地不被侵占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 况,积极鼓励渠(沟)道周边农民参与造林。

 

    实施意见要求:总局和各管理局每年安排专门造林经费,实行按比例分配捆绑使用,同时依靠全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和物资,增加技术和劳 务投入,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还将创新激励机制。“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计划从各方面每年筹集100万元,作为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奖苗条、育 苗。”武银星在4月24日召开的植树造林现场观摩会上说。总局还把绿化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进行三次以上的定期督察,春季查进度、种植质量和数 量,夏季查成活率,秋冬季查保存率,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经费兑现,奖优罚劣。

 

    进入快速实施阶段

 

    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造林重点,在新整治工程涉及渠堤安全的重点部分,以及列入市政府“新亮美”工程范围的重点段落,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实施重点突破。 在技术操作上,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的原则,积极引进新的造林技术和工艺,严格按照种苗栽培管理技术操作规程,考虑适应性、景观效果、品 种多样性等因素科学设计,严格施工。武银星说:“今年我们总局系统上至局长下至职工,全部参加造林,声势浩大,效果明显。”

 

    今年,总局党委对植树造林工作多次进行研究部署,特别是进入4月以来,利用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动员总局上上下下近5000人参与植树造林,完成26万株 高杆杨树等和10万株红柳的种植任务,是近年来完成任务最多的一年。据统计,规划实施一年多来,全灌区已累计种植高杆杨树等42万多株,灌木23.46万 株,育苗590亩,完成投资1000多万元,灌区绿化五年规划进入快速实施阶段。

 

    绿化后期的管理是今后的重点工作。负责这项工作的总局副局长柳锵说:“光建不管理等于零,三分造七分管,管是关键。我们高标准造,高标准管,在这一点上要 认认真真做文章。不仅要确保成活率,还要进一步研究产权问题,集体管的要落实到管理所段,不易集体管的要落实到个人头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6月2日

苏冠群 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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