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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淮河流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1-07-20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是确保河湖水事稳定、保障防洪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依法治水管水的重要内容。现就淮委淮河流域采砂管理有关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淮河流域采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多年来,在水利部的领导下,淮委高度重视采砂管理工作,在狠抓直管河湖采砂管理工作的同时,强化与流域各省的团结协作,加强流域河道采砂监管,探索建立采砂联合管理模式,联合开展多次执法行动,非法采砂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

  一是组织编制采砂管理规划。近几年,淮委组织编制了沂沭泗直管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和每年的年度实施方案,作为实施采砂管理的科学依据。去年起,根据水利部安排,淮委组织流域各省开展了流域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对规划河道可采区、禁采区划定、规划实施与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多次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该规划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淮委初步审查,目前正在征求流域各省水利厅意见。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为保障流域主要河道的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淮委不断强化采砂监管,每年都不定期开展采砂执法检查。去年,淮委组织流域各省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水利部检查组抽查了豫、皖两省和淮委直管区采砂管理情况,针对检查、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今年4月,淮委又组织开展了直管区采砂管理检查调研,有力推进了采砂管理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

  三是探索建立联合管理模式。淮委把创新采砂联合管理模式作为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重点,先后与豫皖苏三省联合开展了洪汝河豫皖省界、淮干豫皖、皖苏省界段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分别签订了上述三个省界段采砂管理协议,初步建立了省际采砂联合管理机制。沂沭泗局各直属局也与所在地方政府成立了采砂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采砂管理工作合力,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沂沭河局郯城局联合地方政府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采砂管理远程监控与票据核查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了现代化管理水平,有力维护了河道管理的良好秩序。

  四是持续强化管理能力建设。近年来,淮委狠抓采砂监管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了直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办法。不断加强与流域各省协作,深化采砂许可审批,强化可采区现场监管,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管理形势明显好转。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采砂管理现代化水平,骆马湖、南四湖采砂管理远程监控系统即将建成使用。目前,水利部批复的2000~2008年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新一批建设项目正在加紧实施。不断规范采砂规费征收和使用,强化内部管理及廉政建设,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二、淮河流域采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采砂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参与因素多、实施难度大的工作。特别是新时期采砂管理形势日益复杂,管理任务更加艰巨。尽管近些年,各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流域管理层面来说,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采砂管理的现实需要。现阶段全国性的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尚未出台,《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河道采砂管理的规定过于原则,河道管理部门一般依照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工作,实际操作中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执法手段,现有法律法规体系已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采砂管理的实际需要。

  二是科学规范管理缺少刚性规划的有力支撑。目前,全国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正在编制中,淮干安徽段采砂应急规划、沂沭泗直管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尚未得到批复,一些地方大多以年度实施方案和应急类规划作为管理依据。由于缺乏科学合理并经过批准的采砂规划,河道管理部门难以准确掌握河道黄砂储量、规划开采量、年度开采量等主要基础性指标,造成一些地方采砂粗放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是管理能力不足制约依法有效的采砂监管。从流域各省和淮委沂沭泗直管地区情况来看,采砂管理队伍、经费、机构、装备总体上落后于管理的现实需要,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进展较慢,常态化监管手段不足,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对流域内重点河道和地区的监管力量不够,甚至出现监管能力远低于采砂能力提升的速度,管理能力建设明显不足。

  四是违法成本偏低造成非法采砂的有禁无止。采砂管理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河道管理部门自身力量薄弱,在与地方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中,较高的成本投入给管理部门带来较重的经济负担。河道管理部门缺乏强有力的执法手段,针对非法采砂处罚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且经济处罚数额较低。随着砂石市场刚性需求的增加,在高利润诱惑、低成本投入和收效甚微的执法现状下,非法采砂有禁难止。

  三、加强采砂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抓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是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淮委将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加强与流域各省的团结协作,进一步加大采砂监管力度,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水事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采砂管理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适应日益复杂的采砂管理形势的需要。建议流域各省要落实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多方参与、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淮委将会同流域各省适时开展采砂管理法律法规或制度建设的前期研究,理清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的职责分工,呼吁建立健全采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改变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的现状,为河道采砂管理立法打好基础。

  三是推进规划实施。目前,淮河流域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阶段性审查,建议水利部尽早批复实施,为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依法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淮委和流域各省也将结合现有流域或区域综合规划,着手开展其它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为采砂管理长效开展奠定科学基础。

  四是严格执法检查。针对流域内日益复杂的非法采砂形势,淮委将会同流域各省以淮干、省际边界地区容易引发矛盾的河段和非法采砂活动较频繁的河段为监管重点,同时加强对沂沭泗直管地区的采砂监管,不定期组织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着力维护良好的采砂管理秩序。

  五是创新管理模式。多年采砂管理实践证明,加强采砂监管离不开地方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形成工作合力,采砂监管才能取得实效。淮委将进一步加大与地方的协作,健全采砂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推行集中联合打击、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促进采砂管理长效开展。

  当前正值淮河主汛期,加强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会后,淮委将按照水利部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流域河道采砂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继续抓好直管地区河道采砂管理,努力实现淮河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沿淮人民放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7月20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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