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持之以恒推进建设 统筹发展谋划新篇

2010-06-07

     淮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产地和能源基地,自然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淮河是新中国第一条进行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治理淮河不仅关系到沿淮各地区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且涉及全国经济建设和稳定的大局。        

    治淮,是人民的事业,更是人民的福祉。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淮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流域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基本形成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淮河流域洪涝灾害严重的问题,1991年以来国务院召开过五次治淮会议,部署治淮工作。199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确定建设19项治淮骨干工程。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务院治淮工作会议要求,把淮河治理作为近期全国水利建设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要求将原定2010年建成的治淮19项骨干工程提前到2007年年底基本建成。目前,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完成,其中,13项通过竣工验收,4项全面完成,2项基本建成。截至2009年底,治淮19项骨干工程累计完成投资456亿元。

    随着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全面完成,以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和控制性枢纽为主体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淮河中游淮北大堤保护区及重要城市防洪标准由不足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下游由不足10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河中下游地区由不足2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淮河流域的防洪安全屏障更加坚固可靠。治淮工程在防御历次淮河大洪水中,发挥了巨大的防洪减灾效益,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治淮事业成效显著,我们仍然必须对其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保持清醒的认识         

    治淮19项骨干工程主要是针对1991年淮河大水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旨在通过一批骨干工程建设,提高流域防洪标准,减轻洪灾对经济社会造成的严重损失。尽管治淮工程建设,特别是19项骨干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淮河流域是极易孕灾地区,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暴雨洪水频繁,地势低平,蓄排水条件差,流域内人口密度大,人水争地矛盾突出;加之上下游、左右岸错综复杂的水事关系,决定了淮河治理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一是行蓄洪区问题尤为突出。与其他江河行蓄洪区主要用来防御特大洪水的情况不同,淮河的行蓄洪区在中常洪水下就要启用,运用十分频繁。行蓄洪区建设严重滞后,安全设施薄弱,众多人口长期受到洪水威胁,行蓄洪时仍需大规模转移,区内生产设施落后,生活条件艰苦,经济社会发展动力不足。

    二是平原洼地涝灾损失十分严重。淮河流域有易涝耕地近1亿亩,占流域耕地面积的50%,由于排涝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因洪致涝、洪涝并发、"关门淹"问题突出,在历年灾害统计中,涝灾损失均占洪涝灾害损失的2/3以上。涝灾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群众脱贫致富和居住环境改善。

  三是下游洪水出路明显不足,上游防洪标准仍然偏低。淮干洪泽湖以下主要排洪通道入江水道、入海水道等工程尚未达到规划泄洪能力,遇中等以上洪水,洪泽湖及中下游河道高水位持续时间长,周边地区受淹受灾风险大。上游地区缺乏系统的防洪工程设施,山丘区洪水不易控制,防洪标准仅为10年一遇,防洪能力不足。

    四是城乡干旱缺水问题日益加剧。淮河流域水资源分布十分不均,人均水资源量仅为480立方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4。沿淮及淮北地区经常出现连枯连旱或涝旱急转,年均受旱面积高达5500多万亩,占流域耕地面积1/4以上,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五是流域水利工程管理较为薄弱。部分水利工程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运行维护经费不到位、管理设施较差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工程正常运行。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薄弱问题尤为突出,管理权责模糊、主体缺位、经费缺乏现象较为普遍,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安全难以保障、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环境条件的不断变化,给治淮提出新的挑战。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谋划治淮发展新篇章          

    2008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期间,对抓好淮河治理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继续实施治淮工程,建立较为完善的流域防洪排涝减灾体系,确保淮河流域防洪安全和沿淮人民安居乐业。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淮河防汛抗洪时,要求全面评估治淮19项骨干工程,科学论证淮河下一步治理问题。20093月,国务院批复了《淮河流域防洪规划》;2009年水利部联合江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规划》;水利部批复《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以及新一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基本修编完成等。这些规划都为进一步推进淮河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200912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的工作汇报,要求继续贯彻"蓄泄兼筹"的方针,加大投入,进一步推进治淮工作。

    进一步治理淮河,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治淮,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沿淮人民的深切关怀,饱含着沿淮人民的殷殷深情,凝聚着所有治淮人攻坚克难和团结奉献精神。

    按照中央领导的指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流域四省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意见,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近期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治理淮河的主要任务安排:

    第一,实施淮河行蓄洪区调整和居民迁建。通过优化行蓄洪区布局,采取退堤、合并等措施,将现有淮河干流21处行蓄洪区调减为13处,扩大河道行洪能力,提高保留的行蓄洪区启用标准;合理调整沂沭泗水系黄墩湖滞洪区范围;加强淮河干流及重要支流行蓄洪区堤防建设和安全建设,兴建行蓄洪区进退水闸。同时,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逐步对居住在淮干行蓄洪区和滩区内不安全人口,通过后靠、建保庄圩、迁出区外就近安置等措施实施居民迁建。

    第二,加快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采取疏浚沟渠、河湖联通、加固堤防、兴建排灌泵站、低洼地蓄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综合措施,重点对淹没历时长和涝灾损失重的沿淮、里下河、南四湖周边等7片重点平原洼地进行治理,治理面积2万多平方公里,治理后的排涝标准提高到510年一遇。

    第三,巩固和扩大下游洪水出路。抓紧实施入江水道整治、分淮入沂整治和洪泽湖大堤加固工程,使之尽快达到设计泄洪能力和防洪标准。加快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大幅度提高入海水道泄洪能力。

    第四,适时兴建上游防洪水库。抓紧开展出山店、前坪等水库的前期工作,适时安排建设,增加拦蓄洪水能力,使淮河上游和北汝河的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

    第五,推进堤防达标等工程建设。开展淮干一般堤防达标建设,加固沂沭泗河上游堤防;按照20年一遇防洪标准逐步治理重要支流。

    第六,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对水质的监督管理,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开展引江济淮工程前期论证,编制工程规划,统筹解决淮河流域尤其是淮北地区干旱缺水问题。

    第七,加强流域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文基础设施和科研设施,不断提升流域综合管理能力。进一步深化国有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足额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积极推进管养分离,探索乡镇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确保水利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

    治淮,承载着人民的期盼,承载着百姓的幸福。

    治淮,任重而道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6月7日

作者:焦娇
SRC-68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