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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水利投资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各占总投资40%左右

2010-12-23

  “十一五”期间,在中央水利投资的大盘中,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中央投资分别达1100多亿元,各占总投资的40%左右。这印证着中央水利投资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加强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水利协调发展的思想战略。

  推进区域水利协调发展,水利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肩携手。截至目前,水利部与重庆、贵州、云南、甘肃、宁夏、四川、新疆、青海、广西、陕西、湖南、湖北、河南、黑龙江、江西、辽宁、山东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一份份合作备忘录,凝聚着水利部对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区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真情关注与大力支持,映射着区域水利发展协作机制的初步建立。

  近年,国家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然而,我国水资源分布与区域发展布局很不匹配,区域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水利支撑亟须先行。“十一五”期间,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丰富和完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水利协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中央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与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省(直辖市)签署了水利合作备忘录;落实中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及国家粮食安全发展战略,与黑龙江、辽宁等省签署了水利合作备忘录;落实中央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等发展战略以及城乡配套改革试点、“两型”社会建设等区域发展部署,与湖南、湖北、河南、江西、山东等省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兴边富农等区域发展部署,与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自治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部省领导定期会晤、日常事宜处理及信息交流通报等工作机制得以确立,水利部与各省加大区域水利协作力度,共同推进水利发展与改革。

  一石激起千层浪。部省合作机制为区域协调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力和源泉。在水利部重点扶持和对口支援下,各地发展水利积极性日益高涨,加快水利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重庆、广西、云南、四川、黑龙江等地党委、政府出台加快水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加大水利发展力度。一些地方根据自身财力和发展需要,制定了提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建设目标的计划,进一步加大省级投资力度,各项建设步伐明显加快。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仅表现在优化水利工程布局、完善区域水利发展政策上,同时也带来资金、项目、技术等齐头并进。“十一五”期间,中央水利投资进一步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加强欠发达地区水利建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水利协调发展。其中,中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中央投资分别占总投资的39%和40%。水利扶贫和援藏、援疆工作,让水利发展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水利给区域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0年12月23日

 

作者:杨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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