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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水利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护航
——2009年依法治水综述

2010-01-15

 

 

送法进学校 (马云飞 摄) 

 

    2009年5月15日,是湖北大悟与河南罗山两个邻县值得共同记住的日子。这一天,按照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协调处理意见,两县签订了《处理界牌水库水事纠纷的协议》;这一天,始于2007年,曾引发断水事件而引起全国人大关注的鄂豫界牌水库水事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是水利部门坚持“团结治水、共同受益”原则,依法治水化解省际边界水事纠纷的又一成功案例。

  界牌水库水事纠纷的妥善处理是2009年水行政执法工作的一个章节。从针锋相对到互惠互利,生活重归平静的两县人民却真切地见证了依法治水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作用。而依法治水对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保障作用也在这样一例例具体事件中不断得到检验和提高。

加快立法 有法可依

  2009年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年度,也是推进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关键年度。依法治水乃水利发展之所系,民生受惠之所依。水利部高度重视水利立法工作,水利部部长陈雷在2009年全国水政工作会议上的书面讲话中指出,要认真总结水利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更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水利法治建设。

  2009年,以“一条例”“两规章”颁布为标志,水利立法取得新突破。

  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5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此,抗旱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新阶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司长王振江对此评价说,抗旱条例填补了我国抗旱法律制度空白,必将为打好抗旱这场硬仗打下坚实的基础。5月13日,水利部发布《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和《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完善了河口管理、黑河水量调度等方面的制度,成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具体体现。

  同样是在这一年,水利立法工作进程还在不断被书写:《水土保持法(修订)》审查工作基本完成;《太湖管理条例》完成起草工作,报国务院审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条例》的部内起草审查工作和《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基本完成;《节约用水条例》《珠江水量调度条例》和《河道管理条例(修订)》等法规的起草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纲举目张。2009年,地方水法规建设也硕果累累。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村公共供水法规——《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出台,并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海南、云南等省也分别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内容涉及水文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河流保护、地下水管理等多个方面。

  波澜壮阔的治水实践,推动着水利立法的不断前行与日臻完善。站在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起点上,以大力推进民生水利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列入立法计划的各项水法规的制订步伐不断加快。同时,水利立法取得的重要成果,又为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实践提供着坚实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撑。

加强执法 维护和谐

  2009年11月30日傍晚,“奔袭一号”打击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宜昌至荆州江段打响。两个行动小组分别从武汉急行军奔赴宜昌至荆州长江江段,查获多条非法作业的采砂船和运砂船。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金正鉴说,万里长江险在荆江,荆江河段是一级禁采区。非法采砂严重破坏了河道,直接威胁荆江防洪安全,必须严格加强采砂船只监管,严打非法采砂,维护长江防洪安全、堤防安全和航道安全。水行政执法,用法律之剑捍卫了江河安澜和沿岸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依法治水过程中,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2009年,全国没有发生一起因省际水事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一系列水事争端在法律的准绳下,以规矩成就方圆。以“预防为主,预防和调处相结合”为方针,以水法规为依据,陕西和内蒙古就无定河取水达成协议;京冀拒马河水事纠纷、河南红旗渠技改工程施工受阻纠纷、黄河干流山西河曲和内蒙古准格尔河段违章工程建设纠纷等,均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调处。曾经长期困于水事纠纷的地方,和谐的轮廓悄然浮出“水”面,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奠定了安定的水事环境和社会氛围。

  2009年,水利部切实加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印发了《关于开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的通知》,对水利部本级和流域管理机构开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进一步修改完善《水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批复了天津、云南、湖北等地的水政监察人员证件;发布《水利部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管理办法》,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

深入普法 提高素质

  “滴滴用水折射科学发展。节约保护水资源,是我们青年人肩负的光荣使命,应尽的社会责任……”2009年3月22日,邓亚萍代表中国节水大使提名人宣读“建设碧水中华,从我做起”倡议书,许下了庄严的承诺。王宏伟、朱军、沈冰、张泽群、韩红……各行业众多青年才俊齐聚一堂,参加由水利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全国青联共同发起的为期一年的“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保护水资源”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这是近年来开展的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中声势最大、反响最好的一次。

  一年来,从水利部到水利基层单位,再到街头巷尾、千家万户,这样的水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可谓丰富多彩。天津市团红桥区委联合市水利局永定河管理处组织环保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节水主题宣传活动;山东东阿河务局在小学校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树立“普法就要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发生;湖北竹溪县边整治边普法,在案件多发地不间断地讲解典型案例,通过现身说法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在河南省博爱沁河河务局普法办公室,白马沟养护基地养护员白长轩展示了自己精心编写的水法对联——“发家致富不忘党恩,勤俭持家牢记水法”,横批“和谐之家”。白长轩说:“开展水法对联征集活动非常好,我们在编写过程中,更进一步认识到了水法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

  2009年,水法宣传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秉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水利工作实际,面向水利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结合,普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实现了由增强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使全社会的水法治意识和水利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随着普法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当刚性的法律政策条文转化成为更多人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守法行为便会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飞跃,营造出有利于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法治氛围。

  实践中,可以看到,水利法治建设已步入健康快速的良性发展轨道,对水利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保障作用日益凸显。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的谋划之年,水利法治工作也已着手为下一个五年布局谋篇。站在新的起点眺望,我们有理由相信,水利法治将更有力地卫护可持续发展水利、民生水利扬帆远航。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0年1月15日

作者:毕鹏飞 李洪宇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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