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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创新农业节水长效机制

2010-01-17

 

山东省水利厅厅长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山东共发展井灌区、引河引库灌区及引黄灌区面积7200多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5000万亩,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水利支撑。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农村人口不断增长,农业生产用水矛盾日益显现,引黄大水漫灌、农业用水管理粗放、供水无计量设施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交了钱用不上水、节了水却省不了钱。面对这些问题,我省抓住国家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的契机,将其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保障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和根本途径,通过公开竞标,择优确定了一个水库灌区和三个引黄灌区作为改革试点,试点项目区涉及4个县(市)、农田面积10万亩。

    试点以来,各地坚持通过灌区末级渠系工程节水改造、用水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两改一提高”,以及推进产权改革、加强工程设施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创新工程管护机制“三改一创新”,积极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农田水利良性发展新路子。重点抓了三个环节:一是规范建立了“自愿参与、自主管理、互助合作”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各试点项目区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培育、支持和管理农民用水户协会,4个项目区共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0个,涉及行政村111个、农户19207户、人口67610人。农民用水户协会承担起末级渠系的管理职责,先从灌区管理单位买水,再计量到户,建立起了“灌区+协会+用水户”的新型灌溉管理模式,彻底解决了以前工程“建了毁、毁了建”以及“有人建、无人管、工程毁了再花钱”的问题。二是建立完善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管理体系。针对原有工程设施老化、渠系不畅、用水无计量等问题,积极采取财政补助与受益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完成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投资4564万元,其中省财政1125万元配套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项目区新建、改造渠道242千米、量水设施1216处、闸门786座,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县级政府向农民用水户协会颁发产权证书,明确末级渠系管理权和使用权归农民用水户协会。三是普遍实行了“科学计量、按方收费、一价到户”的农业用水终端水价。彻底改变过去按亩收费的计量方式,各项目区科学核算供水成本,合理确定终端水价,并计量供水、按方收费,一价到户、一票到户。推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避免了截留、挪用和搭车收费,使农民群众“浇明白水,交舒心钱”。

    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四省”,即省水、省钱、省工、省心。渠系水利用系数平均由过去不足0.5提高0.8,亩均节水率达30%到40%,亩均节水80-100方。农民原来按亩缴纳水利工程水费由33.71元降至10元以下,亩均用水成本由146.2元降至67元,提水泵数量由改革前的4151套减少到211套,仅此一项节省投入1140余万元。由用水户协会统一提水灌溉,单次灌溉周期由原来7天缩短到4天,水事纠纷大幅减少,实现了政府、用水户、管理单位都满意的“共赢”局面。二是“两增”,即增产、增收。项目区粮食增产1529万公斤,人均增收444.57元。三是“两创新”。一方面,创新建立了农业节水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到户到地头,由过去按亩收费转变为按方收费,用价格手段调动广大农民主动节水的积极性,由此找到了发展农业节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新路子。另一方面,创新建立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在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两工”的新形势下,实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引导、推动农民主动投资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拓宽农田水利投融资渠道,创新用水户协会管护方式,农田水利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得到夯实,受到了试点区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并完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改革和种粮的积极性,为我省加快建设“千亿斤粮食工程”、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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