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青岛:精心部署 多措并举 稳步推进

  青岛市按照水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把普查工作时间节点,精心部署,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全市水利普查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 狠抓落实
  确保水利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青岛市水利普查办首先狠抓组织机构落实,确保普查工作组织有力。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正式开始后,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水利普查放在全市发展的全局高度来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的原则,稳步展开。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水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水利普查办公室,各区、市分别成立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置了专门办公场所,购置了办公设备,并抽调熟悉相关水利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日常工作。

  二是狠抓部署调度落实,确保普查工作推进有力。水利普查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的庞大系统工程,参与人员多、组织管理难度大。对此,青岛市制定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工作流程,确保全市统一步调,严格按计划有序实施。为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青岛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做到了把任务分解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为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青岛市出台了工作例会制度、工作简报(旬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控制及成果抽查验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普查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狠抓专项经费落实,确保普查工作保障有力。为确保水利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青岛设立了水利普查专项经费账户。截至目前,全市普查经费共落实1141.9万元。全面加强水利普查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了资金管理责任,规范资金使用行为,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明确资金支付内容,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安全、高效。

  四是狠抓宣传培训落实,确保普查工作支撑有力。市水利普查办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培训工作,制定了《青岛市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青岛市第一次水利普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以水利普查为专题,走进社区,悬挂横幅,向市民发放普查宣传手册1.5万册;通过各大媒体全方位报道水利普查,形成了较大的宣传规模和较强的宣传声势,为各项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水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青岛市先后组织普查机构负责人、技术骨干203人次参加国家、省级水利普查培训,培训县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1222人次,乡镇级、村级普查员、普查指导员5760人次,县级、乡镇级、村级水利普查培训工作已全面完成。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全面熟悉了水利普查各专业普查对象与范围、工作步骤以及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相关技术规定和工作流程,为确保水利普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明确目标 把握关键
  推进清查登记阶段各项工作

  青岛按照“一主线、两任务、三阶段、四节点”的总体安排,严格控制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确保清查登记阶段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深入动员,全面部署清查登记工作。为做好清查登记动员工作,3月18日,青岛召开视频会议,组织各级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收看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和省水利普查办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清查登记工作启动视频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对全市水利普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普查办多次召开普查工作组织调度会议,及时了解普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反复核对,编制完成初始名录。积极与市统计、环保、国土等部门对接,广泛搜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等相关普查资料。结合上级下发的相关资料,采取多种方式与区市普查员及时进行业务交流,按照清查分区,反复核对初始名录。目前,全市清查对象初始名录的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是周密安排,完成河湖名录、纸质工作底图分发工作。河湖名录、工作底图已全部发放给各区市,严格按照保密数据管理规定,完善保密措施。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普查区划编制工作。青岛根据不同普查对象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清查方式,合理划分清查分区,全市确立了县级普查区9个、乡镇普查区181个、村级普查区6410个。按照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本地实际,部分区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清查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县域内清查对象分类特点、数量及分布情况明确了各类清查对象的清查分区,按相应的清查分区设置了清查工作组。

  五是细致清查,认真填报各类清查数据。结合档案查询、电话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各区市基本完成了水库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泵站工程、入河湖排污口及规模以上地下水水源地等5类清查对象的清查工作。其余各类清查对象将结合下发的1∶5万纸质工作底图,由乡镇配合进行清查。清查过程中,对有备查资料的,根据现有资料结合上级下发的初始名录资料,进行实地走访、核实,补充清查对象,同时填写清查表;对没有备查资料的,由普查员对没有相关资料的普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同时按实际情况填写清查表。目前,各区市已全部完成普查对象走访清查及清查表填写。

  六是积极做好台账建设及台账表发放工作。目前,全市台账建设对象名录已全部完成审核确定和下发工作,共建立灌区台账72个,工业企业台账1288个,建筑业与第三产业台账843个等。为确保台账数据填报责任单位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数据填报,定期对已发放台账表的单位进行回访、督促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审核台账各项指标填报是否完整、规范、真实以及表间相互关联对象和指标填报是否符合要求,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结合实际 细化措施
  全力推进下阶段工作

  青岛结合实际,下一阶段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普查经费保障工作。督促个别区市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落实2011年水利普查经费,保证普查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基本经费要求。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协调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水利普查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普查经费专款专用。

  二是强化普查数据采集工作。按照清查登记阶段的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为保证数据质量,避免数据集中录入,先期做好水闸、泵站、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河流、灌区、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等普查对象的静态数据采集录入工作。

  三是强化台账建设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切实抓好台账表数据的登记填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台账建设对象计量设施,规范取用水运行记录管理,定期对台账建设对象进行督导检查与技术指导,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可靠。

  四是强化普查检查督导工作。针对清查登记、台账建设、数据获取与处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青岛市普查办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区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清查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水利报
作者: 青普办